继“倒奶”事件之后,近日“被丢弃的面包”又上热搜。据报道,前几天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了一家面包店,理由是执法人员在制作间的厨余垃圾内发现了大量丢弃的面包,其中不少是刚出炉的。执法人员认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遂向商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约谈。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反食物浪费由来已久。近段时间以来,大量反食品浪费方面的新闻见诸报端,处罚力度明显增强。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使得食品浪费行为从道德层面的柔性约束向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转变,折射出反食品浪费在加速升级。追究起来,起码有两大背景需要强调。
一方面农产品供应充裕外部约束降低,食品浪费严重。食品浪费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而生。这个“发展”不单是指国民收入提高,还包括粮食的有效供给。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粮食安全支持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粮食供给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统计数据显示,自2015年起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70公斤以上,远超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有了这样一个“基本盘”,无形中给了人们“自由”消费的底气。
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仍需清醒地认识到粮食浪费行为贯穿生产和消费始终。无论是收割、运输、储备、加工环节,还是经营、消费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浪费现象,其中以消费环节浪费最多。根据中科院有关“大众餐饮食物浪费”调查,中国餐饮业人均食物浪费量为每人每餐93克,浪费率为11.7%,初步测算,2015年中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在1700万至1800万吨之间,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这不仅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任其发展也会带坏社会风气,所以要加强管制。
另一方面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呈现出新特征、新挑战,因此粮食安全战略需要各个层面合力推进并加以巩固和保障。这些年经过不断努力,我国口粮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但是大豆、粗粮等饲料粮依然需要进口。除此之外,还要进口植物油、油菜籽、白糖、棉花等。绿色发展战略下,退耕还林还草持续推进,耕地“缺口”仍不断增加。再加上国际市场波动,依靠贸易体系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并不现实,粮食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就是说,食物供给看起来好像很充裕,但依然处于紧平衡状态。这种情况下,浪费是绝对不应该的。
无论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建设,还是近年来特别强调的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都是从不同方面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节约事微,可助兴国安邦。”减少浪费作为与农产品生产相对应的另外一极,在这个时候加以强调显得尤为必要。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足见反食品浪费的重要和迫切。
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意味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而是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这对于反食品浪费来说,无疑又开启了一个更加良好的开端,但真正落地还需构建部门协作、行业引导、舆论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建立一套低成本运行的体系性解决方案。疏堵结合,长效治理。
进一步厘清概念,明确相关细则方案。“违法者如不付出相应的代价,法律将徒留纸上声音。”反食品浪费法针对食品消费等给出了相应褒奖和处罚,但真正落地还需进一步量化指标,明确标准,厘清其中模糊不清的边界。比如“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的主体是谁?哪些属于“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范畴?都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真正做到既长出“牙齿”,又有的放矢,整治浪费之风,遏制浪费行为。
完善“消化”系统,为多出来的食品找到“出口”。烤坏了的面包如何处置?多生产的食品怎么“消化”?如何以最小成本调动各环节积极性?这需要从循环经济角度思考,建立一套公共的、体系性的解决方案,为“多出来”的食品找一个“出口”。目前已有城市进行尝试,发展“食物银行”,设置捐赠流程,设立食物站点,供有需要的人免费领取。从国外经验来看,投资者已注意到减少食物浪费中的商机,行动力自然不同。这些都可供借鉴。
高频率宣传引导,真正发挥“大家”的力量。就如垃圾分类一样,反食品浪费是一种社会行为,靠的是大家的力量。要达到认知上的一致和行为上的配合,需要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宣传引导。从政府部门、“关键少数”模范带头,到学校食育课设置引进,抓住重要节点、关键主体,推动形成“反对浪费,人人有责”的习惯自觉,引领全社会构建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食品种类繁多,消费形式多样。具体到城乡,情况又有不同。我国地域广阔,南北亦有差异。不同于工业流水线产品,食品是有保质期的。且不说面包、馒头,稻谷、小麦搁久了也会成为陈粮。所以,具体到不同区域,不同食品,不同人群,措施或有所不同。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相信通过积极主动、广泛深入的实践探索,大处着眼,细处着手,总能找到最适宜高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