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自2019年全国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以来,青海省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在34个县3802个生产主体开展了试行工作,目前已开具合格证65万余张,带证上市农产品32.6万吨,合格证试行取得了重大进展,初步营造了“自我承诺、合格证让农产品更安全”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合格证作为农产品的认证标识,微观呈现产品信息,受到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欢迎,带证农产品销量有所增加。同时,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生产主体名录,将监管重心从后端检测前移到生产过程指导和服务,提升了基层监管的针对性,促进了产管衔接。压实主体责任,合格证是生产主体的承诺书,要求主体对上市农产品质量负责,通过试行,提高了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强化自控自检措施,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青海省高位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将其纳入了各市州政府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考核指标,各地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达标合格证试行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加强组织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加强互联互通,一方面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推行合格证制度,另一方面建立上联农业农村部、外联市场监管部门、下接生产主体的合格证推行机制,逐渐筑牢了网格体系,质量管控逐层加码。
各地各部门在试行合格证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全省共组织带证农产品监督抽查6400批次、快速检测1.8万批次,对开证主体开展巡查检查600余次,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规范、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迅速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