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于1月26日开庭,律师最新提交11组证据,其中包括原告患癌当事人姚策最新骨瘦如柴的近照。
此次庭审,姚策放弃一审时“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幼时(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305,508元”的诉求,由其养母许敏另行起诉,所以二审索赔金额由273万变更为243万。
1月26日,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癌侵权责任纠纷案以及姚策、杜新枝、郭希宽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抱错”侵权责任纠纷案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姚策代理律师向法院总共提交11组证据,其中包括姚策的最新病例,以及姚策骨瘦如柴的最新近照。
姚策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第一、28年的错换事件给姚策以及父母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能够弥补其创伤;第二、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姚策患癌是否应该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比例。
“就一审法院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偏低将会是此次庭审的争议焦点。”周兆成说,为了证明他们的观点,律师团队首次向二审法院提供了我国2001年至2019年GDP总额,以及河南省、开封市2001年到2019年经济数据。同时,向法院提交他们在北京委托知名教授专门为姚策、杜新枝以及郭希宽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所做的专家论证。
二审庭审中,应姚策的书面请求,律师团队向二审法庭变更上诉请求“二、撤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幼时(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305,508元。”
周兆成介绍,之所以姚策要求放弃这一上诉请求,是因为姚策觉得养母许敏女士的养育之恩无以为报,所以在自己的诉讼中放弃这一请求,由其养母另行起诉。“由于二审我们放弃这一上诉请求,我们的上诉金额由273万变更为243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了解到,姚策养父母姚师兵、许敏起诉医院将于2月24日开庭,代理律师李圣表示将尽全力参与庭审,希望两个案件的庭审都朝着查明真相的方向进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