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南阳理工学院等河南多所高校明确退费安排!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 2020-06-09 08:56:19

河南省发布退费通知的学校又增加啦,一起来看最新消息:

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

住宿费退费原则和计算方法

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河南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计划,本着“合规合理、实际发生、轻重缓急、关爱学生”的原则,根据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后勤集团总公司提供的学生返校复学情况和实际在校住宿信息收取住宿费,每学年的住宿费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住宿费退费安排

1.各类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将于学生离校前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2.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注意事项

1.学生在收到住宿费退费前,切勿注销在校期间缴费的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2.住宿费退费完成银行结算后,财务处将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届时,学生如仍未收到退费,请及时通过所在学院反馈银行卡变更情况。财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学院核实信息,做好后续工作。

校内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应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1-22826982

监督举报电话:0371-22199681

南阳理工学院

今年突如其来疫情让同学们有了一个超长假期,特殊时期,为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和关爱之情,南阳理工学院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春期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予以退还,非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纳入下学年使用。

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要求,各学院辅导员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将学校的政策传达给每位学子,并耐心解答学子们关于退费的各种疑惑;财务处快马加鞭,经过对毕业生信息核实比对等环节,5月26日统一将费用退回到毕业生卡中,在收到退费后,毕业生们纷纷为母校点赞。目前,南阳理工学院已为6100余名毕业生退回费用229万元。

商丘学院

商丘学院关于2020年

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规定,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方案:2020届毕业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不再收取住宿费,按照全年住宿费的一半办理退费,经核实本人银行卡及住宿费金额等信息后于离校前结算。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用于退费的银行卡切勿注销;

2.若银行卡卡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报送新的已经激活的中原银行卡相关信息,由辅导员统一报备财务处。

安阳师范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关于2020年

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 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对本学期不返校学生按照全年所交住宿费的50%予以退费。2. 对已返校复学的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收取住宿费,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住宿费。3. 对6月15日以后返校的毕业生不再收取住宿费,按照5个月退费。4. 毕业生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绑定的银行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关于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的规定,学院将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根据我院实际住宿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退还春季学期住宿费400元/生。

三、住宿费退还至中原银行卡、郑州银行卡(二选一),为确保退费及时有效,在此期间请勿注销银行卡,保证银行卡使用正常,如有银行卡丢失、变更问题,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说明情况,通过辅导员反馈给财务处解决。

四、具体退费事宜,由辅导员具体通知。

河南已发布退费信息高校汇总:

5月27日,河南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这些学校已发布相关退费工作安排。

河南工业大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6月3号以后按学校毕业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生,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提前返校毕业生,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遵照董事长王淑芳女士指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一、退还全校学生本学期所交住宿费用(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二、本学期结束前完成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手续,先行办理毕业生住宿费退费,非毕业年级随后办理,具体退费时间将由辅导员通知到学生。三、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四、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务处和财务处解决。

郑州科技学院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由于疫情无法返校,因此学校对2019-2020学年住宿费施行减半收取。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毕业生6月3号以后按学校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毕业生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郑州商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根据“豫财教【2020】60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学费收费规定,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方案。退费时间:2020届毕业生离校之前结算,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为切实做好退费工作,特设立专门联系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同学们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校财务处联系。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退还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范围: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由于疫情无法返校,因此学校退还2019-2020学年一个学期(5个月)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按学校有关通知要求返校办理毕业手续期间免收住宿费。退费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款到位。

郑州工商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 2020届毕业生本学期返校期间住宿费不再收取,学期结束前办理退费。费用直接退还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银行卡有变更的请联系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反馈给学生处、财务处解决。

三、非毕业生本学期未返校期间的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信阳师范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信阳师范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实际发生原则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退费计算方法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分别发送至研究生处和学生处,由研究生处和学生处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并确认学生本学期在校住宿天数。

2.各学院打印《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分别报研究生处和学生处审定后,报送财务处结算服务中心(行政楼115房间)(如果学生信息错误,请单独提供正确学生信息并签字盖章,学生银行卡号有误可关注“信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修改)。

3.财务处结算服务中心办理退费、审签手续后,及时将相关费用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为确保退费及时、准确,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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