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温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自首案件,引发市民关注。该案件的“主人公”是原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科负责人毛丽琴。
今年6月11日上午,毛丽琴来到鹿城区纪委监委,坦白交代了一切:“同志,我贪污了单位的钱,今天来投案自首,希望争取组织宽大处理。”离职多年的干部为什么会突然迷途知返,主动交代问题?记者从鹿城区纪委监委处了解了该案件的前因后果。今年4月中旬,鹿城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巡察,巡察人员检查发现了时间、地点均相同,面积、租金却不一致的两份房屋出租“阴阳合同”。
“巡察组发现疑点后,马上上报给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研判后,决定开展深入调查。”巡察人员告诉记者,“阴阳合同”的签订日期刚好是鹿城区塘河中心经历原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等三家单位合并的交接过渡期,当时的财务管理较为混乱,背后很有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果不其然,巡察人员顺藤摸瓜,发现该单位有将近8个月的租金未入账,经手人正是毛丽琴。为了不打草惊蛇,同时也为给犯错同志一个改过自新、投案自首的机会,上述巡察组兵分三路,持续施压强化震慑,查清问题后逐步收网。
多路巡察,让毛丽琴内心恐慌,终于“坐不住”了。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她说:“巡察组对我盯得那么紧,领导三番五次要我去说清楚问题,我好几晚都睡不着觉。同事朋友都说这次巡察力度很大,让我及时自首才能争取宽大处理。”毛丽琴自首当天,鹿城区纪委监委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6月25日,毛丽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案是自2018年9月鹿城区国土分局驾驶员李某贪污油卡案后,鹿城第二例迫于巡察震慑压力主动投案自首的典型案例;也是鹿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因身边人身边事警醒而主动投案并被留置的“第一案”。“毛丽琴自首时坦白的话语,正是区委巡察机构紧盯问题不放松、持续释放巡察震慑效应的最好注脚。”该负责人表示。
据悉,2018年以来,鹿城区委巡察机构大力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创新探索村社延伸巡察,并同步推进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目前,该区已先后分三轮对19个部门、4个街镇开展政治巡察,延伸巡察83个村(社)和36个基层站所,共发现问题1756个,移送问题线索84条,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16人次,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83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0多万元,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