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底盘,倒车靠脚,转弯随缘……
你敢想象这样的玩具卡丁车,竟然明目张胆地行驶在大马路上吗?
6月30日,叶老伯为赶着去离家300米左右的物业公司,处理垃圾清运事宜,情急之下就驾驶了6岁小孙子的玩具卡丁车驶上了马路。
这波操作惊呆了警察叔叔!
日前,叶老伯因违法驾驶卡丁车上路被上海宝山警方处以1000元的处罚。
叶老伯当时违法驾驶的卡丁车
近日,宝山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微博网友举报:大华路大华二路附近有人在道路上驾驶卡丁车。
收到举报后,上海宝山交警支队一大队立即会同大华新村派出所展开排查。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查实有市民驾驶卡丁车进出某小区,并很快确认了该卡丁车驾驶人为小区居民叶某,后违法嫌疑人叶某主动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叶老伯在现场告诉记者,这辆卡丁车其实是一个月前买给6岁小孙子的玩具。平时偶尔会带着孙子在小区里玩,但自己从未“上车玩过”。
据新民晚报报道,6月23日上午,老人正在陪孙子在小区里试玩卡丁车,突然接到了单位的加班电话,要他去单位处理垃圾清运的事。
他是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当时所管理的小区有一辆私家车挡住了垃圾清运车辆,单位急着找他去处理,那个小区距离他所住的小区大概只有五六分钟的路程,事出紧急,顾不上回家取车,所以他一急之下就直接开着卡丁车上了道路。
当时的确太过冲动,主观上也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认真考虑这一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
叶老伯事后回想起自己的行为也非常后悔,他更没想到,仅仅二三百米的“飞驰经历”居然被网友记录下来,家人也从网上看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儿子已经在家里教育过我了,要是遇到大车的视线盲区我就完蛋了。
经民警教育,叶老伯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目前,宝山警方已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扣留叶老伯的卡丁车,并对其实施了“其他通行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除了叶某使用的玩具卡丁车,还有一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见到的“车”是不能上路的。
无论是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或者是老年代步车,它们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均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的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上道路行驶,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非道路场地内使用。
一旦上路行驶就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生意外,由于没有保险,事故赔偿等都只能自掏腰包。
记者 荣思嘉 吴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