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郑州出现轻度污染。
10月22日,映象网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获悉,9月份以来我省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以及污染防治攻坚进展等情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9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8.9%,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11.8%);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22.7%)。
今年1-9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3.0%,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10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8.7%);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8微克/立方米(下降12.5%);全省18个省辖市均出现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平均14天,同比减少5天。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9月份, 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为88.3%。其中,郑州、安阳、商丘、开封4市达标率在60%至80%之间,其余14个省辖市较好,达标率在80%以上。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9个,占62.8%(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3.2%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3.2%(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5.9%的目标)。
今年1-9月份, 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为86.5%。其中,郑州、开封、信阳3市达标率在60%至80%之间,其余15个省辖市较好,达标率在80%以上。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8个,占61.7%(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3.2%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5.9%的目标)。
9月份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按照《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攻坚办〔2018〕104号)的规定,今年9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及省辖市9月目标值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1.省辖市排名情况。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三门峡、济源、濮阳、鹤壁、洛阳、安阳、焦作、新乡、南阳、开封、信阳、郑州、许昌、周口、漯河、驻马店、平顶山、商丘。
2.县(市)排名情况。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依次为:南阳市南召县,洛阳市孟津县,安阳市林州市,洛阳市宜阳县,洛阳市洛宁县,新乡市长垣县,洛阳市汝阳县、偃师市,周口市沈丘县,三门峡市义马市、渑池县,洛阳市嵩县,濮阳市范县,安阳市滑县,商丘市虞城县、宁陵县,洛阳市栾川县,郑州市登封市,焦作市沁阳市,鹤壁市浚县。
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依次为:驻马店市正阳县、安阳市汤阴县、信阳市罗山县、周口市太康县、许昌市长葛市、平顶山市汝州市、南阳市西峡县、驻马店市汝南县、漯河市舞阳县、开封市杞县、南阳市内乡县、漯河市临颍县、周口市鹿邑县、许昌市鄢陵县、周口市商水县、开封市兰考县、驻马店市新蔡县、许昌市襄城县、新乡市卫辉市、洛阳市伊川县。
3.各省辖市空气质量指导性目标完成情况。PM10浓度目标值未完成的10个省辖市为:开封、平顶山、安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PM2.5浓度目标值未完成的4个省辖市为:平顶山、信阳、周口、驻马店;优良天数目标值除商丘、济源外,其他16个省辖市均未完成。
9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省攻坚办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9月份全省地表水水质进行了排名。
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南阳、三门峡、平顶山。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开封、新乡、濮阳。
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洛阳市汝阳县、洛阳市栾川县、开封市尉氏县、平顶山市鲁山县、信阳市浉河区、洛阳市伊川县、驻马店市泌阳县、南阳市方城县、洛阳市洛宁县、信阳市固始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南阳市新野县、周口市郸城县、商丘市虞城县、开封市通许县、焦作市孟州市、周口市川汇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市台前县、三门峡市陕州区、焦作市武陟县。
据悉,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开封市政府,以及周口市郸城县、商丘市虞城县、周口市川汇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市台前县、三门峡市陕州区、焦作市武陟县政府。(记者 燕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