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郑州举行,发布会宣布《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据悉,《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于2018年6月1日经省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主要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中的职责,气候资源探测、保护、开发利用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应当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趋利避害、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气候资源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作为气候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从促进气候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对太阳能、风能、云水资源、旅游气候资源等的开发利用进行了规定,拓宽了气候资源利用领域、发挥了气候资源的利用效能,为河南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映象网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是河南省首部规范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记者 胡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