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河南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职称工作座谈会。在此次座谈会上记者获悉,2017年以来我省从完善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和加大为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服务力度等方面入手,为各类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打破各种制约,为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了智力储备。
打破户籍、地域、人事关系等制约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我省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省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省的职称评审。
健全职称层级设置。在尚未设置正高层级的会计、经济、实验、工艺美术、中专教师、技校教师等系列全部设置正高层级并出台了相应的申报评审条件。
打破“唯学历”倾向,突出人才可破格晋升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只要获取就可正常申报。除卫生系列的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即可。
大力推进分类评价。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近年来,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先后修订了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自然科研、卫生、农业、艺术、会计、图书、档案、出版、工艺美术、公证、律师等系列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企业高级经济师、安全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业、环保工程专业、技术监督专业等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完成数量占到全部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迸一步畅通“绿色通道”制度,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职称。对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准予破格或越级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自主创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
服务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畅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使其享有与国有单位人才同等待遇。
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或兼职,经批准离岗创业和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允许专业技术人才辞职创业,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其创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记者 陈伟然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