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七执法局常年开未审验车辆执法 市民质疑执法犯法影响形象
来源:映象网 | 2018-08-27 07:53:29

执法车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

作为执法部门,应该带头守法,给市民一个良好的榜样。然而,有市民举报,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常年开未年审的执法车去执法,甚至开着执法车外出吃饭。二七区执法局内部人士称,执法局的二十多辆执法车,最少有五六年没有审验了。按照规定,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审验的车辆,自动报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二七区执法局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不顾,常年任性驾驶报废执法车执法。

投诉:执法局执法犯法,长期开未审验车辆执法

“你们去二七区执法局看看,他们的车都好多年没审过了。没有年审标志,没有交强险。车前面啥合格标志都没有贴。我都不理解,作为执法部门,自己天天违法,咋好意思去执法?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8月23日,郑州市民徐先生向映象网投诉说,他家住在绿城广场附近,天天看到二七区执法局的执法车出动,这些执法车前挡风玻璃上啥也没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前风挡玻璃右上角不但要有年检合格标志,还要粘贴保险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未按规定放置年检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予以记1分罚50元处罚。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将被予以记1分罚款50元。

8月23日,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院内,停放着三辆执法车,分别为豫ADN775、豫ANH172、豫ANH226。这三辆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张贴任何年检和保险标志。

投诉人徐先生称,其他车都开出去了,也都没有贴任何标志。“这三辆车也天天出去,我经常见。”徐先生说。

二七区执法局没有年审的执法车。

回顾:2017年曾被市民跟踪举报 交警责令整改

2017年8月11日,市民张先生就曾向映象网等媒体举报二七区执法局穿制服的工作人员,经常开着一辆后车牌缺两个号码的执法车上路执法。张先生说,2017年7月25日,他在郑州市兴华街与陇海路交叉口发现一辆车身喷有“行政执法”的车辆,这辆车前牌为豫ANH172,但后车牌仅有“豫ANH1”,后两位号码缺失。这辆车当时自南向北行驶。2017年8月10日上午接近中午12时,在兴华街与陇海路交叉口,张先生再次发现这辆后牌缺损的执法车在路上行驶。跟踪发现,这辆车沿着兴华街一直向北行驶到与中原路交叉口附近的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口,拐进院内,车上下来几个人。随后,有两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驾驶车辆倒出院子后,车辆向北到中原路右拐,向东行驶。执法车最后来到西中和路上一家饭店,工作人员在饭店里吃过饭后,驾车离开。

2017年8月11日上午,在中原路与兴华街交叉口,记者现场看到这辆后牌缺损的执法车在路上行驶,最终拐进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院内。几名工作人员从车上下来。

查询发现,这辆车有违法记录未处理,车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随后,记者拨打110报警。交警三大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车辆后牌缺损属实。

民警表示,按照规定,需要对驾驶员扣12分,罚款200元。但是,这样的单位车辆,可能不是一个人开,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哪一个人开的车,很难处罚。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没有提供驾驶人员信息。

交警对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要遵守相关法律,如果在道路上被交警抓现行,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七区执法局侯寨中队执法车长期不挂牌。

内部:二十多辆执法车全部报废 最少有五六年没审过了

8月23日,二七区执法局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透露:二七区执法局下面十八个乡镇、办事处每个地方都有一个下辖中队,每个中队都配有一辆执法车,加上机关里的几辆执法车,有二十几辆执法车。

“这二十多辆车都一样,早就没有审过了,最少有五六年了。一直不年审,车都被他们弄成报废车了。向上边打报告换车,一直没有批。”这名工作人员说,还有的下边中队为了图省事,把执法车的前后牌都摘了。侯寨乡执法中队的一辆执法车就是这样,最少有两三年了,一直不挂前后牌,更不用说年检和保险了。

映象网在侯寨乡老乡政府院内果然看到了一辆执法车,这辆白色的执法车车身上喷着红色的“行政执法”,但前后都没有牌照,前挡风玻璃上年审标志和保险标志都没有张贴。

交警:车辆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审,处于报废状态

经交警部门查询,豫ADN775、豫ANH172、豫ANH226三辆执法车都违章没有处理。而且,这三辆车都超出三个检验周期没有审车,已经处于报废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第12号令)第四条规定第四点,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强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局长:确实有报废执法车上路执法

8月24日上午,映象网联系二七区执法局局长朱继光,询问执法局二十多辆报废执法车上路执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事。朱继光称,知道局里的执法车已经报废,局里正准备更新执法车,目前正在逐步淘汰,已经淘汰了5辆。对于现在仍有大量报废执法车上路执法的事实,朱继光称,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下全停。何时完全停止报废执法车上路执法,由政府的财力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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