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竞争出恶招,开封哈罗单车员工恶意破坏30多辆青桔单车车锁
来源:中华网河南 | 2018-08-15 07:58:18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方便出行,绿色环保的共享单车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仅在古城开封,就有哈罗、摩拜、ofo等品牌的共享单车在为全市群众的出行服务。近日,又有一款名为青桔的共享单车出现在开封市街头,这款外形时尚、骑行轻便的共享单车刚一推出,就受到了许多市民的欢迎。但在7月21日凌晨,开封市街头的40余辆青桔单车却被人用破坏钳剪坏了车锁,造成车辆无法继续投入使用。是谁这么无德,要破坏为大家服务的共享单车呢?

共享单车竞争出恶招,开封哈罗单车员工恶意破坏30多辆青桔单车车锁

8月10日,开封市公安局午朝门派出所和特警支队联合行动,揪出了破坏青桔共享单车幕后的黑手。

7月21日早上,几名青桔共享单车的工作人员来到午朝门派出所治安大队报案,称头一天刚刚投放在市体育场大门外的30余辆共享单车被人破坏了车锁,造成车辆无法继续使用。接到报警,治安大队立即向所领导进行汇报。经过现场勘察,警方确定在龙亭公园后门外,以及市体育馆门前的30余辆青桔共享单车车锁全部被人用破坏钳破坏。据了解,共享单车最核心的部件就是可以扫码的车锁,车锁被人为破坏,车辆自然也就无法再为市民提供出行服务。这种恶意破坏公共交通资源的行为引起了警方高度关注。在午朝门派出所负责人的指示下,该所以治安大队牵头成立专案组,全力追查破坏共享单车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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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过现场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以期查到更多线索。不出所料,警方从监控中发现,7月21日凌晨1时10分许,有多名男青年分别乘坐轿车和骑行哈罗电动车来到市体育场门前下车,随后这些人从汽车后备箱拿出一把破坏钳,把停放在路边的青桔单车车锁一一剪坏,然后分头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现场。

就在午朝门警方对此案紧锣密鼓展开侦查时,青桔共享单车的工作人员又向专案组报告了一个坏消息,就在市体育场门前青桔共享单车被破坏的同一个晚上,在包公湖沿岸的10多辆青桔共享单车也遭到同样的破坏。根据现场勘察,包公湖沿岸被破坏车辆也是被破坏钳剪坏了车锁。根据对两处现场车锁被剪切口的细部特征对比,警方确定并案依据后决定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串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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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朝门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小韩和小刘具体负责案件的视频追踪,为了早日破案,他们冒着酷暑顺着这些嫌疑人逃走的路线一直追查下去。为了早日破案,小韩和小刘连续数日没日没夜地追踪视频线索,查阅视频资料有数十个G。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调阅视频,警方发现,作案后,3名开车的男青年步行向西离开现场,其他几名男子继续骑着哈罗电动车离开现场。随后不久,3名步行的男青年又返回案发地附近将汽车开走,而其他几名男青年则是骑着哈罗电动车一路向西,一直到西郊开元商场附近才分散。侦查员们根据作案嫌疑人汽车信息,查到车辆所有人为胡某,但胡某已是中年人,与监控中作案的男青年年龄不相符,经过进一步追查,警方发现胡某的儿子胡某哲与监控中所显示的一名作案嫌疑人高度相似,据此,警方判断胡某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警方对胡某哲展开秘密调查,调查发现,胡某哲系哈罗单车开封运营部的员工,平时与于某峰、王某鹏等7人来往密切,除了于某峰刚刚从哈罗单车开封运营部离职,其余7人全部都是哈罗单车开封运营部的员工。随后,警方将这几人的信息与视频信息进行比对后发现,胡某哲、于某峰等8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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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犯罪嫌疑人已初步确定,但侦查中警方得知实施破坏行为最多的于某峰一直找不到踪影,为了确保除恶务尽,警方并没有急着对其他嫌疑人动手。经过多日对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跟踪、蹲守,8月10日,侦查员们在东郊巴屯村发现了于某峰的行踪。看到抓捕时机成熟,午朝门派出所负责人立即召集治安大队和案侦大队警力联合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组织起三个抓捕小组于当晚展开抓捕行动。行动中,一组成功把于某峰堵在家里,其余7人也在随后不久被警方成功抓获。经过讯问,8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在7月21日凌晨对青桔单车进行破坏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时,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据8人交代,7月中旬,他们得知青桔单车即将投放开封市场,他们认为这样会影响哈罗单车在开封的经营,进而会影响到他们的工资收益。于是几人在工作群里密谋对青桔单车进行破坏,并于7月21日凌晨聚集在一起,用破坏钳对刚刚在开封投放的青桔单车进行破坏。令人可悲的是,实施作案的8人全部是20多岁的年轻人,他们在实施破坏时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犯罪,其法律意识之淡薄,法律知识之欠缺,令人难以相信。

午朝门警方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对胡某哲、于某峰等8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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