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政府出资两亿开公司,领导担任董事
滑县文森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1000万,成立于2016年3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刘传丰,目前是国有滑县林场的负责人。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滑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文森公司的唯一出资人,其法定代表人同样是刘传丰。而注册资本两亿元的文投公司,在2015年成立时的投资人有两个:出资七成的滑县林业局,和出资三成的滑县财政局。2017年9月,滑县财政局退出,滑县林业局成为文投公司的唯一投资人。
记者将文投公司的11名主要人员名单与滑县政府官网上公开的各职能部门领导信息一一比对之后发现:7名董事都曾任或现任文广新局、规划局、财政局、林业局、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而3名监事也都是运河遗产管理处、国土局、审计局的领导干部。
对于滑县文森和滑县文投公司的政府背景,城关镇纪委书记胡朝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否认。
记者:文森好像是文投的子公司?
胡朝亮:应该是。应该是子公司,有关联的公司。
记者:文投和文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他们好像是有政府背景的企业,是吧?
胡朝亮:嗯,对。
记者:是政府全资投资的企业吧?
胡朝亮:应该是。
而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传丰,也向中国之声记者进一步肯定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
刘传丰:文投公司的股东是林业局,林业局全资。
记者:我看董事和监事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是吗?
刘传丰:对,都是外单位的。
记者:外单位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吗?
刘传丰:对。
记者:像李宝华是文化局的副局长,是吗?
刘传丰:嗯,对。
记者:还有财政局的、住建局、审计局、国土局的?
刘传丰:嗯,对,是的。
记者:这个公司主要是做什么业务?
刘传丰:搞一些市政工程、古镇开发、森林公园开发,这是县里面定位的。
记者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还发现,文投公司名下,除了文森这个全资子公司之外,还有滑县文淼公司、滑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并参股了河南华信建筑公司。
回应称系“僵尸企业”
沿着法定代表人刘传丰这条线继续查询,记者发现,除了上述文投、文森公司之外,有住所地在滑县人民政府院内的、注册资本两亿元的河南省垚鑫投资有限公司,甚至还有设立在深圳的、注册资本一亿元的金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四家企业,目前都处于存续状态。
刘传丰本人承认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但据刘传丰本人的说法,这其中多家企业都是“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垚鑫是一个僵尸企业,到目前也没有开展业务,就当了一次被告。”
记者:我看它的注册地址是县政府院内,是吗?
刘传丰:它是林业局的,当时是林业局的子公司。
记者:还有一个深圳金秋基金公司,是吗?
刘传丰:那个也是我们从林业局继承过来的,当时都是林业局办的。也没有开展业务。这两个公司都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
但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无论是垚鑫公司,还是深圳金秋基金管理公司,都提交了最新的2017年的企业年报。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查询到河南垚鑫公司与滑县一家加油站的买卖合同纠纷终审判决,其中记载了这样的内容:垚鑫公司分两次向该加油站申请了10万元的加油卡,经办此事的垚鑫公司员工段某某当庭陈述称,这是滑县林业局局长让他办的,也是滑县林业局消费的。也就是说,滑县林业局加油的费用,本应从财政列支,但却走了垚鑫公司这个营利性企业的账。
公然违反中央规定,能否给出说法?
早在1984年,中央就出台规定,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决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兴办企业,谋取私利,与民相争。此后又多次出台文件,反复强调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013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明确:包括现职在内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或任职任职。
但是,河南滑县政府却在上述这些文件颁布之后、近三五年的时间里,新设立多家营利性企业,多个县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在政府设立的企业中兼职。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党中央和国务院一贯的严格要求?这些企业的注册资金从哪里来?都从事些什么“营生”?企业的营利性亏损谁来承担?盈利收入归往何处?我们期待滑县政府能给出一个合法合理、令人信服的解释。事件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