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张5000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郑州新万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张经理后悔不已,只因在沿街路边张贴了几张广告,就违反了《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古荥镇执法中队对其在公共设施上张贴户外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7月26日上午,郑州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队员在江山路进行巡逻时发现辖区的多个铁路桥涵洞、沿街道路墙体上新张贴了某房地产公司的销售广告,又在长兴苑小区门口路南的一家饭馆的窗户上发现了刚刚被张贴上的同样的宣传广告,在店主的帮助下,队员们很快找到了三个仍在附近继续张贴小广告的工作人员。中队执法队员随即上前将其拦住,询问了具体情况后,执法队员现场进行了取证,并跟随张贴小广告人员来到郑州新万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跟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面谈,明确指出了其违反《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中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禁止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的设置商业广告的行为,并依据《条例》中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处以最低五千元的罚款。公司负责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将虚心接受相关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近期,惠济区城市管理局依照《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集中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对辖区内的违规户外广告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截止到目前共清理小广告2000余处、拆除破损围挡广告12处、条幅120余处、广告牌指示牌60余处、立招82处、墙体广告8处、灯箱92处、LED闪烁字牌6处、广告展架29处、道旗33处、没收散发传单6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