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8年6月和上半年(1-6月)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从本月起,每月发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个城市和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个城市名单,每半年发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名单。
2018年6月,169城市中唐山、晋城、太原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第169名到第150名);海口、黄山、珠海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
具体排名如下:
2018年1–6月,169城市中临汾、石家庄、邢台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黄山、拉萨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具体排名如下: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上半年169城市中,衡水、保定、银川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常州、西宁、嘉兴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差(从第169名到第151名)。
在空气质量改善较好的城市中,河南有4市上榜,分别是:安阳、焦作、郑州、洛阳。具体排名如下:
(记者 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