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盛夏,车辆最易发生爆胎、自燃等事故。6月29日夜晚,河北省沧州市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行驶到济广高速公路豫鲁界北收费站前广场时,突然爆胎后高温起火。在此执勤的商丘高速交警和收费站员工拿起灭火器、脸盆、水桶等合力将火扑灭,及时解除一场险情。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七中队指导员张永清介绍,当日晚上9时许,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铁城镇驾驶员孙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冀JR70**/冀JAD**挂“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河北沧州载着70多吨钢管准备往广州送货,行驶至济广高速豫鲁收费站北广场时,后左轮胎突发爆胎,因高温致使燃烧,车身周围浓烟弥漫,火花窜出,情况危急。
这时,正在豫鲁界公安检查站值班的张永清发现情况后,迅速带领民警明传芳等人带着灭火器冲向着火的货车快速施救控制火势。考虑到现场情况,民警快速行动,合理分工,冷静处置,在货车后方设立警戒区,指挥现场滞留车辆远离着火货车。扑救中,明传芳发现挂车燃烧的轮胎火苗正在蔓延,离火苗不足1米挂着一个满载柴油的油箱。
火势危及油箱,情势非常危急!张永清等人迅速对油箱进行降温,用灭火器、脸盆泼水等奋力扑救,终将火势控制。后在闻讯赶来的菏泽市消防人员的扑救下,最终将火势全部扑灭,为车主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夏季持续高温天气是车辆自燃的高发期,近年来由于高温导致的汽车自燃事故时有发生。车辆行车前,要做好车辆检查。这些情况,车辆最易“发火”:油路管道损坏、电器线路绝缘层损坏造成短路、汽车零件损坏脱落与地面摩擦引燃可燃物、乘客吸烟乱扔烟蒂引起火灾、乘客携带化学危险品上车、制动器出现故障(制动摩擦片摩擦高温引燃轮胎)引起火灾等。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露天停车时,勿将打火机、香水等危险物品放在机动车仪器面板上和挡风玻璃下,以免车内高温导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爆炸引发火灾。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产生异响、异味,应立即熄火停车,不要贸然打开车前盖,因为空气进入反而容易助燃。要根据车辆类型、大小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
针对车辆发生火灾怎么处置,商丘高速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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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汽车发生火灾时,驾乘人员要谨记小火赶快灭、中火讲方法、大火赶紧跑”的原则,保持冷静积极应对。
如果发现得早,车辆只有轻微烟雾的情况下,一般用自己车上的灭火器就可化解危机。就算没有灭火器,毛毯、沙子掩盖火源也可能达到灭火目的。
如果发动机舱已经开始冒烟并且有火苗从缝隙中窜出,那么火势已经发展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不要打开引擎盖,以防空气对流加大火势。这时可拉开锁止扳手,让引擎盖漏一条缝,然后往里面喷灭火剂,等到没有烟雾时方可停止。如果3分钟以上都没能有效灭火,那么此时汽车应该已经是周身起火,要赶紧离开,及时疏散乘客和围观群众或者好心帮忙的非专业人士,避免造成伤害。
车主在行车过程中,一旦闻到焦臭味或者看到烟雾,应立即在安全地方停车,并关闭电源。然后拉紧手刹,离开车辆,查明原因。如果汽车是发生碰撞后着火,如果有意识还能动弹,就赶紧出车,旁边的人也要尽快帮助伤者离开车辆。如果车门无法打开,赶紧用尖利物品砸侧窗玻璃,一旦出现裂纹,就可用脚猛然踹开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