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你们民权公安打黑,我就没指望了。”“每天睁开眼就想死”……说这番话的人叫谢某,曾是资产过亿的开发商,如今沦落到有家不能回、负债累累的境地。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借了一个人的钱,陷入不停偿还高利贷利息的“死循环”中。
让谢某绝望的人叫王某。在民权,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从事放高利贷、骗取贷款、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祸害一方。该团伙被当地警方打掉后,查扣的涉案金额近2亿元,是截至目前我省扫黑除恶案件之最。
162页的一审判决书
据民权警方介绍,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十多项犯罪活动。
2017年8月30日,民权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抓获涉案成员10人,查扣涉案资金2亿元,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起。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该团伙近2亿元的涉案金额令人震惊,截至目前是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侦办案件中金额最多的。
2017年11月30日,民权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审查起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今年4月19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近日,记者看到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整个判决书有162页,因为页数多而没有采用订书钉装订,使用打孔装订。判决书显示了王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的基本信息、犯罪事实、证据链条、判决结果等。
其中显示,王某九罪集身: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数罪并罚,获刑二十五年。
该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也都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喜欢来快钱干起了高利贷
据了解,王某是民权县闫集乡的农民,早年间贩卖羊维持家里生活。后来,和亲戚合伙承包该县一条公交线路。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这个人脑子比较灵活,做事强势有手段,一段时间内独揽承包的公交线路,连合伙的亲戚也被他挤走。
此后,王某去西安等地开屠宰场,在这个行当他赚到“第一桶金”,不过,他并没有继续经营下去,而是返回民权老家干起了放高利贷的违法勾当。他认为,这样来钱快,不会引起公安部门的注意。
从2013年开始,王某以高出银行数倍的利息发放贷款,放贷对象则是民权当地“有头有脸”的老板、企业家。为掩人耳目,王某等先后成立和控制了民权商通商贸有限公司、民权鼎峰置业有限公司、民权新恒泰置业有限公司、民权易铭商贸有限公司,并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商养黑。
为了保证有充足的资金,该团伙还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从当地银行骗贷上千万。慢慢地,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团伙逐渐形成,其主要成员有亲属、老乡、朋友等。
“关狗笼”“三个一”威胁逼债
2014年底,谢某向王某借300万高利贷(月息7分),用于发放工人工程款,而且谢某用开发商业街的9间门面房做抵押。之后,谢某先支付63万作为3个月的利息,3个月后又支付24万利息。
因为工程款缺乏,谢某再次从王某处贷2000万元高利贷(月息5分,期限2个月),此次用商业街中心6号楼的1、2、3层楼做抵押,并先后支付利息600万元。
这样的高额利息让谢某吃不消,贷款后不久就支付不起利息。噩梦般的日子到来了,王某要求谢某天天给他打电话,还让其每天去办公室“报到”,并威胁称不还债就把人关进狗笼子、拉到黄河滩活埋等。与其同时,谢某抵押的9间门面房、3层商业街商铺,以及9套高层住宅被敲诈走,折抵偿还高利贷。
谢某回忆说,那段时间就是地狱般的生活,每天看见王某的电话手就抖,无奈之下,他躲到郑州朋友那里。有家不能回,开发的商业街、住宅小区也都成为“死盘”。
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判决书显示,民权当地企业一王老板,借了王某的高利贷偿还不起,王某伙同手下对王老板进行辱骂、殴打,并拉到民权高速口威胁将其拉到郑州关到狗笼子里,拘禁王老板7个多小时。
在当地有传言,借了王某的高利贷,还不起,就要每天去他办公室“报到”,被关狗笼,每天“三个一”:给欠债人提供一天的吃喝,一斤水、一斤盐、一斤馍。
查扣涉案金额近2亿元
2017年5月,民权县公安局接到群众对此案的匿名举报。
商丘市民权县公安局局长谭振起告诉记者,因为本案中王某等人社会关系复杂,涉及面广,侦查过程中稍有不慎、不严、不密,就会走风漏气、打草惊蛇。而且受害人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商人,碍于面子,不愿出面,该案前期调查取证工作非常艰难。
该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专案专办,最终经过两个月的秘密侦查掌握该团伙的犯罪事实。
2017年7月21日,专案组收网,将王某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7月25日、26日,剩余两个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随后,办案人员对该犯罪团伙进行清查,依法扣押现金29万余元,冻结银行账户资金6310万余元及其控制下的四个公司的股权,查封房产47套(其中商铺23套、住宅24套)、地皮1处,轿车9辆,价值近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