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保护日来临之际,6月4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世界环境日主题新闻发布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通报了河南法院2017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邹波庭长发布河南法院2017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映象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974件,判处犯罪分子1506人。其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受理案件598件,结案515件。
河南省法院进一步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注重修复性司法理念的贯彻,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强化预防为主的审判理念,进一步完善环保禁止令,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用法律手段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做好涉环境资源的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工作,不断提高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入库率。截止2017年底,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件,审结8件。
相继审结全国首例案件,郑州中院审结了全国首例古枣树保护案,将自然遗迹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实现了环境公益诉讼立案的突破,同时也达到了用民事公益诉讼手段规范行政行为的效果;河南省法院二审审结了全国首例跨省运输固体工业废物污染环境一案、濮阳中院开庭审理了东染公司跨省倾倒工业废酸污染环境案,在全国率先打响了治理跨省违法运输、倾倒污染废物的攻坚战;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审结了偃师市检察院诉偃师市水利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决确认偃师市水利局行政行为违法,该案是全国人大授权部分省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结束以后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全省法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截止目前,全省共有10个中级人民法院和24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独立机构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李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