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底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10%以上。
在商业区、农贸市场试点
《方案》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作出明确,2018年底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各区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并组织开展好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各级文明单位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要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市将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根据部署,3月底前,各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区配备10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本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各街道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并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进本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建督导员队伍,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的标准,配强配足一线工作人员。
各区可设专项资金奖励
各区政府积极探索引进“一户一卡一码”、指纹识别、自动积分等分类管理办法,高效做好前端垃圾分类工作。在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选址筹建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且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内要布局一处日处理厨余垃圾100吨以上的湿垃圾处理场所。各区分拣中心务必于4月底前开工建设,8月底前建成投运。各区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