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难免有个应急,朋友间借点钱周转一下也属正常,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然而现在好借不还却成为了普遍现象,辽宁大连的市民于先生就摊上了把钱借出去,却迟迟要不回来的困局。
于先生口中的他姓丁,双方是朋友关系,2015年6月2日,丁某向于先生借款100万元,并立借据进行约定,2015年7月10日,丁某未按约定偿还款项及利息,于先生多次索要,2016年3月4日,丁某向于先生支付了50万元。
欠钱不还,久拖不见,于先生向甘井子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这笔借贷应于2015年7月10日连本带息一并还清,若提前还款则按日计息约定利息为日千分之三。除前期偿还的50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丁某夫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于先生贷款77万多元及利息。
承诺不兑现,于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申请执行人于先生的引领下,法院执行人员来到了被执行人丁某所住的别墅门前,大门上锁,人在不在家不得而知。
申请执行人于先生介绍,他来了不知多少回,有一次看到他了,堵是堵着了,但被执行人丁某一直强调正在筹钱缓几日偿还,便甩开于先生匆匆离去。现在执行人员站在大门前无论如何叫门始终是无人应答,执行人员电话联系上了被执行人丁某,丁某称他正在鲅鱼圈筹钱,外面也有人欠他的钱。
在电话中执行人员要求被执行人一周之内到法院协商还钱事宜,否则将会查封丁某这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