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优化经济结构、扩大产业投资、做强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突出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招大引强选优 突出项目带动
围绕全市规划的重点产业,以各类产业集聚区为主要项目承载区域,着眼战略支撑产业、新兴产业梳理谋划项目,盯紧盯牢一批既有体量优势又有质量优势的大项目,进行重点推介、重点跟踪、高效对接。
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定位和产业集聚发展要求,超前谋划一批具有辐射性、带动性的靶向项目。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出全市靶向项目库,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创新招商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促进靶向项目早日落地。
在欧美地区突出对世界500强企业的招商,落实外商投资有关政策法规,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领域有序开放,及早梳理目标客商和项目,主动对接,争取重大项目的引进。在日韩及我国港澳台地区,依托日韩经贸活动,豫港、豫台经贸交流系列活动,围绕电子信息、现代金融、高端商贸类项目开展链式招商。
此外,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招商,坚持以制造业为主体,把招商引资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强化郑州先进制造业基地地位;积极开展高端服务业招商,按照集聚业态品牌、壮大产业规模的思路,积极推进定向招商,吸引一批知名服务业企业落户。
围绕三条“丝绸之路”精准招商
发挥郑州“区位+枢纽”优势,积极开展“丝路招商”。
依托大力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积极拓展国际货运航线,重点围绕飞机融资租赁、航空维修、航空货运等开展招商,建设联通欧亚、辐射全球的空中经济走廊。
依托大力建设中欧班列(郑州)“陆上丝绸之路”,推动班列优势转化为国际贸易优势,吸引更多国际货运企业来郑落户,建设中欧班列货物集拼运转中心。
依托大力建设跨境电商“网上丝绸之路”,围绕构建完整的跨境电商生态链和产业链开展招商,打造集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多元化贸易、交易结算等为一体的全国性跨境电商与多元化贸易中心。
“丝路招商”不仅要引进货运企业,更要引进交易平台、结算中心,要重点通过货运物流带动产业落地发展,通过口岸功能提升构建完善口岸经济体系。
聚焦三大重点区域定向引资
围绕重点区域,以小分队招商为主要形式,项目化推进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招商。
在环渤海地区要充分抓住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机遇,重点招引集团总部、产业龙头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产业带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高附加值项目。
在长三角地区要充分利用好上海资源,针对上海的国内外500强总部,突出科技创新、智能制造、高端金融类项目,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在珠三角地区要重点利用南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会,突出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类项目,通过上门走访专题推介,借助当地商协会、知名投资促进机构开展定向招商。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市政府驻北京、上海联络处和驻广州办事处的窗口和桥梁作用,提升招商引资的实效。
项目化推进促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意见》提出,坚持项目化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各项招商工作都要落实到项目、具体到项目,完善招商台账,量化招商责任,细化招商节点,科学组织招商活动,加快招商项目落地。
我市将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个行动计划、一支工作团队、一套招商专案的“四个一”招商工作推进机制。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科技、人社等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技术和人才引进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注重各部门政策无缝衔接,放大政策协同联动效应,共同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从源头上狠抓项目推进,重点是创新招商引资方法。各县(市、区) 、开发区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实际,针对重大项目引进,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下,设立招商项目专项基金,锁定目标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取得股东地位,提高我方在企业发展战略布局中的话语权。鼓励境内外企业通过参股、并购、技术合作等形式,参与市内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境内外企业依法依规在我市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性公司。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原则,鼓励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招商引资,提高招商引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我市要着力改变“重签约、轻落地”现象,组建专业推进小组,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动态跟踪,督促项目按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到位,特别是要确保一揽子协议中所包含的产业子项目的落地,充分发挥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