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新规正式发布 鼓励免押金服务
来源:郑州晚报 | 2017-08-04 11:45:32

交通运输部3日公开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发展定位,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管理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说,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共有五部分16条,提出“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具体措施。

吴春耕介绍,指导意见在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方面,提出引导有序投放车辆,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在规范运营服务行为方面,提出对用户注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在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方面,鼓励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

交通运输部于今年5月发布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7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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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共享停车” 缓解“停车难”

继网络约车、共享单车之后,今年以来包括京沪穗等城市,在地方的停车管理条例或规定中,提出鼓励发展“共享停车”模式。

随着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国内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根据最新的停车普查数据,北京中心城区停车位缺口85万个,而夜间公共建筑闲置空余车位63万个。这意味着供需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针对上述痛点,“共享停车”这一模式应运而生。根据计划,今年上海将建50个“共享停车”示范点。今年7月份提交北京市提出个人或单位可以开展停车位有偿错时共享。8月初在广州市提出,鼓励住宅停车场在满足本住宅区居民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虽然“共享停车”的理念正在普及,但具体到实践上,还有不少的挑战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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