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垃圾处理场,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竟被违法使用6年。对此负有监管责任的云南省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梁河县住建局”),6年来却不闻不问。(中国新闻网6月13日)
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理,不仅危害老百姓的健康,对环境也带来极大的破坏,但只要舍得投入、措施得当,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都是可以有效治理的,其污染是能够控制的。我国环境保护建立了一整套制度体系,一个未通过环保验收的垃圾处理厂在有关部门的“眼皮子”下使用6年,这6年的失职渎职暴露出相关干部存在懒政不为的思想顽疾,触碰的是法律这条红线。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作为职能部门必须严控源头,严管过程,重惩处,工作严格按环保制度执行。国家制定的环保政策部署如若在基层职能部门执行时变了“质”,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懒政不为的干部是惠民政策实施的“拦路虎”,其危害不亚于“巨贪”。
为官者,拿着纳税人的钱当清、当慎、当勤。人云亦云,得过且过在现如今的高压反腐态势下必然是行不通的。一些干部思想上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绕开有风险的工作区域,将人民赋予的工作责任抛之脑后,做事缺乏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就打“退堂鼓”;不主动学习、研究解决之道,工作中思路狭隘,久而久之打不开局面,并以此为借口逃避责任。
懒政的根本原因还是部分党员干部责群众意识淡薄,没有真正认清自己所肩负的工作职责,图轻松安逸不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懒政影响的是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建立起来的信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这种为官不为的不良风气会在干部中滋生蔓延,成为阻碍党员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的“拦路虎”。
为官应当有为。各级领导干部当以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观念,加强责任意识。对懒官既要用好监督问责的武器,充分发挥制度的威力,借助制度这把“亮剑”,坚决把“不作为”者淘汰出局。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的监督力量,将话语权交给群众,党员干部偷没偷懒群众说了算,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治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