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闹出事,“国法”有明断
来源: | 2017-06-13 10:34:35

——永善法院司法阳光驻民心

被告吴某某之子举办婚礼,在听到支客师喊“请两位帮忙的到灶房抬饭”后,李某某与原告张某某便去灶房抬了一大桶饭,因为桶很大,两人面对面的抬着,当到灶房门口时,原告张某某的脚被水管拌着摔倒在地,造成左手膀脱位,原告张某某诉至永善法院桧溪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承办法官考虑到在永善的农村里,“红白事”请乡里乡亲帮忙是常事,因帮忙闹出的事不少,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决定就在事发地即永善县团结乡大毛村公开开庭审理该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让村里村外的人亲眼见证“国法”的明断。

庭审当天,除了十里八村的近百名村民还有团结乡政法副书记陈军、派出所所长龙阳全、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及村社干部参加了旁听。在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尤其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均有数位人证出庭作证,并在法庭辩论时双方充分阐述各自的意见。庭审结束时,已近正午1点30分,案件承办法官仍“顶着烈日挨着饿”滔滔不绝的为旁听群众以案释法,而旁听群众也津津有味的乐享这场“法制盛宴”。

休庭期间,法律服务志愿者向旁听群众及村社干部发放了法制宣传资料,并告知旁听群众相应的诉讼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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