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最后一天,一个注定要写入共和国反腐历史的日子。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受贿6291万余元,一审被判16年6个月。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超9817万,一审被判无期。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近1.5亿元,一审宣判无期。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受贿超1.53亿,一审判无期。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余元,一审判无期。(6月1日,长安剑)
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义务是为人民服务。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古人尚且明白如此事理,接受党的教育多年领导干部更应该清晰地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假如,一个领导干部把追求利于当做自己的毕生追求,这就注定他的人生会丧失人格尊严,会成为为人民群众所不齿的败类,会走向警笛长鸣的囚车。
追逐名利让他们变得丧心病狂。5月31日这一天被宣布判刑的王阳等人的行贿受贿事实,无不彰显了一个个领导干部在名利追逐上的可耻行为。一个个领导干部,在位期间居然受贿高达几千万之多,甚至有的人高达一亿五千万。这是何等的概念?且不是变相地告诉我们,这样的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将追逐名利当作他唯一的追求,而为人民服务只是他们追逐名利的一个幌子,或者说就是他们捞取钱财的遮羞布。翻开腐败官员的案例,他们一旦有了追逐钱财的意识后,就会肆无忌惮、不择手段。从此之后,他们的心灵就会扭曲,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别的理想信念一定会付诸脑后。
追逐名利一定会让官员丧失人格尊严。当官员将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之后,他内心的人格尊严就会丢掷一旁,他就会不择手段地干出许多龌龊之事:要么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商品拍卖,要么肆无忌惮地侵吞国家财产。这样的官员,在位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尊严可言,他们的灵魂已经出窍,剩下的只是一堆行尸走肉,只是装模作样的躯体。在事情败露于光天化日的时候,他们就会从天堂坠入地狱,成为人民群众骂声不绝的败类,从前光鲜的外衣被撕裂得粉碎。
总之,一切以追逐名利为己任的人,一定会将自己的人格丢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