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百里奔赴广东省中山市,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黄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并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的协助下,于当晚8时成功将黄某送进了中山市拘留所。
男子黄某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黄某和郑某于2009年网上相识,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先后生育了三名儿女。由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冲突,导致夫妻感情受到严重影响。郑某两次起诉离婚,后经审理,港北法院于2016年6月依法判决准许郑某、黄某离婚;婚生女儿由郑某直接抚养,婚生儿子由黄某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由两人各自负担;两人在村里建设的砖混结构房屋归黄某使用,由黄某一次性给予郑某10万元的补偿。判决生效后,黄某根本没打算给郑某分文补偿,而且将儿子放在家中给老人抚养,自己则如无其事地到外地打工,规避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查明黄某在本地辖区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又因无法找到黄某,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引发了郑某的极大不满,其多次来访要求加大执行力度。2017年3月,根据多方调查,执行法官得知黄某在广东省中山市某电子公司打工,每月工资4500元,于是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广东省中山市执行。在执行法官耐心教育下,黄某承诺一个月内先行支付2万元,以后每月履行2000元,结果黄某视执行为儿戏,根本没有履行,还款协议成了一纸空文。
5月25日,执行法官再次驱车百里奔赴中山市,敦促黄某履行生效判决,黄某仍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固执己见,坚决不愿履行义务,并对之前的还款计划予以否决。面对黄某的恶劣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黄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的协助下,于当晚8时成功将黄某送进了中山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