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中纪委旗下《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辽宁锦州凌河区委原书记邓为民严重违纪问题剖析和邓为民的忏悔书。对于邓为民的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措辞严厉,“寡廉鲜耻、贪欲无度、骄奢淫逸,‘六项纪律’一个不落全部违反。辖区群众戏谑道:他的名字就是个笑话——‘为民’吗?分明是害民!” 并援引调查人员的点评称,邓为民“情趣低俗,道德败坏,行为之龌龊令人瞠目结舌。”(5月15日,中国网)
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把“口能言之,身能行之”的人称为“国宝”,认为治国者要“敬其宝”,“除其妖”。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委原书记邓为民,违纪违法手段之多、涉案数额之巨、行为之恶劣,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锦州市查处的头号违纪者。邓为民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两面官员”,只是不断地用“廉政”的假面具遮挡自己真实而丑陋的一面。面对这样的“双面官”,笔者不禁感叹,岂能让“双面官”横行霸道?
众所周知,“为民”首先就是要敬畏人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高高举起,但是显然邓为民不但不“为民”反而成了害群之马。“应付差事、走过场”就是邓为民抓管党治党的真实写照。一面书写着自己的政绩,一面利用各种项目实现自己的权力寻租。如此种种,显然心中是“利益”最大,而为民却成了记不起的“尘埃”。难怪在邓为民的忏悔录中有这样一段话:“我父亲是一名军队的老干部,他当年给我取名‘为民’,是让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是我却用公权力谋私,辜负他老人家的期望。”
现实中,对党不老实不忠诚的现象屡见不鲜。某些官员,派头十足,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而一旦落马后,人们才发现他们是那么的龌蹉,私底下干了那么多让人听着就脸红的丑事。见过官场败类的,还真没见过像邓为民这样“大满贯”式的霸气败类,什么坏事他都能沾上边,不愧是一个“全能型人才”!说到底,“霸气”的行为是与党性的要求、人民的期待格格不入的。因此,这样的“霸气”注定不仅不能给领导干部带来任何一丝权威,反而只会助推“霸气”者深陷犯罪的泥淖而不能自拔。
纷杂世间,无奇不有,花样百态。邓为民这个“大满贯”败类在官场潜伏这么久,而且还官至锦州凌河区委书记,真的令人匪夷所思。所谓“公生明,廉生威”,领导干部可以也应该有权威,但不可以也不应该有“霸气”。领导干部的权威和魄力,与“霸气”无关,与“霸道”无缘;领导干部的权威和魄力,唯取决于端正“三观”、保持“初心”、牢记宗旨、接受监督。邓为民的落马再一次印证了“伸手必被抓”,也为反腐败提供了鲜活的反面教材。但是警钟之意在于警醒后人,希望更多的干部能够“言行一致”,守住权力、守住初心,除掉心中的“妖”,让正气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