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络上关于我国信访维稳经费支出超过军费的传言甚嚣尘上,众所周知信访维稳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社会加速转型,由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冲突呈高发态势,相伴而来的信访问题令基层干部十分头疼。
在当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之际以及下半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都逐渐演变为基层上访户的活跃期。集中上访、非正常上访正日益演变为基层社会治安和阶层动荡的“导火索”。各地新一轮的“按下葫芦浮起瓢”的信访维稳事件层出不穷。基层信访维稳往往是矛盾问题的治标之策,无法彻底化解矛盾在一线。稍早时期在全国范围内热播的《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影片更是充分暴露出基层大量存在的“修昔底德陷阱”,让信访人看不到对人民政府的信任感。一方面,地方政府重结果、轻过程的信访维稳处理方式为以后创造条件的“治本”工作埋下了一系列次生和连锁反应的隐患,甚至滋生出如“黑保安”公司等不法产业链。另一方面,很多信访维稳“大户”单位简单地“用人民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做法也暴露出一些“上访专业户”发财致富的“好办法”。前不久,某地法院集中判决了一批非法上访专业户的做法就是这种不正常现象的扭曲体现。“花钱买稳定”、“刮骨疗毒”等高昂的信访维稳支出最终都由纳税人买单,看似“省事儿”,结果却是悲催的投入产出比和鼠目寸光的短视行为。
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合理诉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既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又要妥善务实地践行“重点论”。认识到这一点,基层在化解信访维稳矛盾过程中,势必要求执法者在维护公共秩序时,要确保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处事公正地站在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角度解决信访疑难件和各类积件。从当初的瓮安到彭山乌木事件,从原来的“疑难杂症”到现在的“药到病除”,无一不是坚持为民情怀、顺应民心的结果;与此同时,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各地的维稳实践探索也深刻地告诉我们,维护群众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先决条件,打击各类违法破稳行为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守法、严格执法,只有这样的维稳,才能找到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