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执行工作会议,部署全省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本次活动从5月10日至7月30日,为期80天,以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打击一批典型老赖为工作重点。潢川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要求,当天就向县委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坚定了“举全院之力攻坚执行难”的决心,确立了“硬起手腕,定期专项执行与定期集中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为了加强本院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长林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案件执行、后勤保障、纪律督查等工作分工和职责。
为了迅速掀起潢川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高潮,该院党组研究决定于5月13日组织实施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院执行局全面排查未执结案件,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共从全院各部门调集精干警力51人、车辆12台参与行动。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活动准备情况,并邀请潢川电视台、信阳市教育电视二台、潢川网、潢川在线等新闻媒体参与、报道执行工作,营造执行工作氛围。
5月13日凌晨5点20分,参战干警列队完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长林作战前动员。他说,又一次迎着晨曦开展集中执行,大家都很辛苦。但是,在攻坚“执行难”、绝胜“执行难”的职责和使命面前,大家没有退路、别无选择。他强调,潢川法院要借全省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的东风,通过集中曝光、罚款、拘留;集中移送、审判、打击;集中腾空、搬迁、交付;集中拍卖、扣押、处置,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坚决把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他强调,全体参战干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努力努力再努力、加油加油再加油,用辛勤的汗水、辛苦的工作、辛劳的努力,谱写一段人生的华丽篇章,无愧于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郭院长下达出发命令后,四个执行小组分别在院党组成员刘建国、仇登涛、马亚东、程有林的带领下,按计划前往本县定城、春申、伞陂镇、黄寺岗镇、魏岗乡、仁和镇、双柳镇等10个乡镇、办事处和罗山县城关进行执行。
5时50分,执行一、二组各拘留1名被执行人,之后又有多名被执行人被拘传、拘留。
7点10分,第四组到达双柳镇天桥村被执行人黄某家中,当场对其宣布并实施拘留。黄某妻子情绪激动,竟然操起一把菜刀,意欲阻挠执行。带队的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挺身而出,一把夺下其手中的菜刀,其他干警也迅速行动、果断处置,控制了黄某妻子,避免了执行事故的发生。
潢川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案件31件,拘传被执行人6人,司法拘留16人,执结案件6件,和解并部分履行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180.7万元,扣押车辆1台,张贴敦促令和悬赏执行公告15份。
潢川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首战告捷,再次彰显了该院攻坚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了专项活动的声势,彰显了司法权威。潢川法院告诫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尽早放弃幻想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否则,“夏季雷霆”将会让他们在炎炎夏日里战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