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电话、短信诈骗等手段是金融欺诈最常见骗局
来源:工人日报 | 2020-01-22 10:35:10

岁末年初是各类信息诈骗高发阶段,一项调查发现,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活动中奖”“税费退返”等形式的电信诈骗所占比例最高,有46.73%的受访者表示曾遭遇过这种情况。排名第二的则是宣称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理财诈骗,43.93%的受访者表示曾遭遇过此类情况。

为更好地打击信息诈骗犯罪,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2020年春节消费提示称,网络交易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要见码就扫,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中奖信息”。

中奖类诈骗最普遍

电话、短信诈骗仍占主流

“现在的诈骗手段太高明了,让人防不胜防。那些中奖短信点进去,看起来都很官方、很正式,谁能想到是假的呢!”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张大爷懊悔地说道。

就在不久前,张大爷曾收到一条中奖短信,点入链接网站后,按提示输入了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和姓名。随后对方打来电话,要求张大爷向对方指定账号先打入1万元的税费和保证金才可以领奖。张大爷汇款后再打电话,对方却已经关机,最终才发现是上当受骗。

除了“活动中奖”等手段,还有不法分子宣称理财产品高收益、低风险,诱导消费者投资,最臭名昭著的诈骗方式之一,就是“东南亚杀猪盘”。这种特殊的金融诈骗行为是披着“爱情”的外衣,向都市年轻男女伸出罪恶之手,以投资为名诓骗受害者从事网络博彩。实施诈骗的“俊男美女”可能只是躲在东南亚国家的十几岁小伙子,他们将目标人当作“幼猪仔”,把培养感情称为“养猪”。一旦感情培养积累到位,就对“猪”痛杀下手,携款消失。

上海的白领王莉莉(化名)就不幸中了招。通过婚恋网站,她认识了在美国做投资工作的赵先生。对方英俊多金、阳光幽默,堪称“完美男友”。紧接着,赵先生向王莉莉介绍了一个线上博彩网站,说是“投资”。最初,王莉莉很谨慎,注入线上网站的金额都较小,大体上收益不错。随后,赵先生以玩把大的为由,说服王莉莉将收入全部注入网站中。但最终王莉莉血本无归,赵先生也随之销声匿迹。

那么,人们都是通过什么渠道接触到这些金融骗局呢?近90%的受访者表示,是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接触到金融诈骗。有56.9%的受访者则是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收到诈骗信息。近几年,短视频、直播等娱乐方式广受欢迎,有13.86%的受访者表示,是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接收到诈骗信息。

超两成人被骗后有损失

诈骗额3000元以下无法追刑责?

调查显示,在所有遭遇到金融骗局的受访者中,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人被骗局所伤害,产生了后续的经济损失。那么受骗人群遭受的经济损失有多严重?超过半数的受访者受骗金额在3000元及以下,19.44%的受访者受骗金额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损失金额超过1万元的受访者达到12.5%。

在深圳上大学的王强曾是冒充熟人诈骗的受害者。2019年7月,他的高中同学通过微信找到他,向他借走1500元。“那个人是通过高中同学群加的我,名字头像都对得上号,我就没有怀疑。谁能想到居然是骗子。”几个月后,王强再发信息,发现已经被删除。最终在微信群里对质,才发现那是个伪装成自己同学的骗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这是否意味着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下就无法定罪量刑呢?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对记者表示,为了更好地防范诈骗案件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这规定对不法分子来讲有一定威慑力。(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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