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薇生前留影,脸部已作马赛克处理。 本文图均为 北青深一度微信公众号 图
“北青深一度”微信公号8月8日消息,16岁的花季少女夏薇赤身裸体昏倒在浴室里——这是房东高英英对第一现场的描述:早晨5点左右,她上卫生间打不开门,而夏薇并不在房间内,她让同居的男友撬开卫生间的门,发现夏薇在地上昏迷不醒,而夏薇并没有洗澡的迹象,煤气、水龙头都没有开。
两个小时后,夏薇被送入医院,但她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15天后不治身亡。先后有3家医院接治夏薇,第三家医院的出院记录诊断其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此后,启东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亦认为,夏薇系一氧化碳中毒后多脏器衰竭死亡。2011年3月,江苏启东市法院以高英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判决赔偿夏薇的父母56万余元。高英英服判,没有上诉。
但夏薇的母亲余南哲认为,女儿更有可能死于故意伤害或者谋杀。她不相信“一氧化碳中毒”的诊断,理由是:接治夏薇的前两家医院并没有查出她有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均诊断为“昏迷原因待查”。
在女儿去世8年后,余南哲仍在努力拨开那团挥之不去萦绕心头的迷雾,她发现更多疑点和指向夏薇并非死于一氧化碳的证据,试图撬动案件再审,让真相浮出水面。
浴室的窗户常年敞开,夏薇的母亲认为不可能是“一氧化碳中毒”导致女儿昏迷。
祼身昏迷的少女
夏薇出事时,父母都不在她的身边。在她两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母亲余南哲再婚后住在河北农村,父亲夏军则长期在上海工作。夏薇自幼跟母生活,在她上初一的时候,为了让她受到更好的教育,夏军和余南哲商量后,于2008年初将她接到夏军的老家江苏省启东市。
夏军把女儿安排寄宿在朋友介绍的高英英家里,每月付给高英英1200元的房租。高英英是房主,住在这间房里的还有高的男友夏林林。
在高英英家,夏薇前后住了两年。出事的前一天,夏薇刚刚结束了初三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还有12天就是农历春节除夕,夏军和女儿约好,次日(2010年2月2日)就去启东接她。夏薇出事,恰恰就是那天。
2月2日早上6时左右,夏军接到高英英电话。高英英告诉他,夏薇赤裸躺在卫生间内昏迷不醒。
除了高英英和夏林林,高英英两岁的外甥女也在高家。高英英在笔录中称,2月1日晚10点30分左右,高英英准备带外甥女睡觉,夏薇还在看电视,她对高英英说:“阿姨,我刚考完试你让我放松放松。”凌晨1点左右,夏林林打完牌回家看到,夏薇仍在客厅看电视未睡觉。
早上5点左右,高英英起床上卫生间的时候发现厕所门打不开,且夏薇不在房间内,便让夏林林撬开卫生间门,看到夏薇赤身裸体躺在卫生间地上。高英英事后称:“我和夏林林一起把夏薇搬到她的床上。我推喊她,她还是一直不醒。我就从家里取出取暖器和热水袋给夏薇取暖。”安置好后,6点左右,高英英给夏军打了电话。
高英英后来在法庭上说:“夏薇根本没有洗澡迹象,煤气、水龙头都没有开……没有闻到异味,我进去时候查看液化气钢瓶时那液化气阀门是关着的。”
夏林林也在笔录说:“卫生间内地面上都没有洗澡时留下的沫或水,夏薇身上也是干的,所以夏薇应该没有洗澡。”
夏薇为何昏倒在卫生间里?高英英猜测:“还以为是夏薇前段时间读书太疲劳了,十几天都没有好好睡觉,因为疲劳过度而晕倒了。”
夏军接到通知后,立即联系了夏薇的表姐毛玉华。半小时后, 毛玉华赶到高英英家。
毛玉华看到的情况却与高英英、夏林林不一致: “我发现夏薇穿的裤子是湿的,并且她的上下棉被很湿很湿的……头发好像是刚洗过”。
高英英家安装的是传统的热水器,使用罐装的液化气烧水。换送液化气罐的送气员在笔录中称:“我之前多次提醒他们,这个热水器没安装排气管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但高英英一直没有进行改装。”
基于此,夏薇的亲属起初都认为,夏薇昏迷是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
夏薇生前留影,脸部已作马赛克处理。
存疑的“一氧化碳中毒”
蹊跷的是,夏薇送医后,医院起初并没有查出她是一氧化碳中毒。
在临床医学中,“一氧化碳中毒”的鉴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8小时内查体,中毒者的皮肤、黏膜有樱桃红色改变,另一种是抽血检验碳氧血红蛋白(HBCO)成分。
案发当天早上7点左右,夏薇被送至启东市人民医院。在其昏迷两小时后的初诊病历中,查体未检出皮肤、黏膜呈樱桃红色,抽动脉血化验亦未检出碳氧血红蛋白,初步诊断结果是“昏迷原因待查”。2个半小时后,夏薇被转送至启东市中医院进行高压氧治疗。在该医院的入院、出院记录中诊断均为“昏迷待查”, 仍未得出明确结论。病历中记载,“患者神志昏迷,小便失禁,呼吸不规则,未进食”。
案发次日下午1时25分,夏薇被送至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此时夏薇已昏迷30小时。该医院的血液检验单中,也并未检出碳氧血红蛋白。2月17日,家属为夏薇办理了出院手续,医生在夏薇的诊断记录上写的是一氧化碳中毒,该手续备注:“家属因治疗费用拮据,患者目前生存情况渺茫,经慎重考虑,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实际上,夏薇最后是抢救无效死亡的。
余南哲对深一度回忆,医院认定夏薇死于“一氧化碳中毒”,是在夏薇父亲的请求下补写的。原因是当时殡仪馆只接受有死亡证明的遗体,若死亡原因不明,医院便无法办理死亡证明。余南哲说,夏薇的父亲通过中间人给这家医院的医生塞了2万元,这才办理了死亡证明。深一度就此联系夏军核实,夏军予以否认。
2010年2月28日,启东市公安局法医作出鉴定。鉴定报告认为,夏薇系一氧化碳中毒后多脏器衰竭死亡。此后,启东市检察院以高英英涉嫌过失死亡罪提起公诉。2011年3月,启东市法院以高英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判决赔偿夏薇的父母56万余元。高英英服判,没有上诉。
高英英虽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余南哲却认为,认定“一氧化碳中毒”没有扎实的依据,办案人员是顺着家属的猜测“往上爬”。此外,接受警方调查时,高英英与夏林林在笔录中均表示,夏薇出事时,洗浴间的窗户是开着的,高英英还说“我家卫生间的窗户是一年四季都开在那里,也不关的。”余南哲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结合医院起初并未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的情况,夏薇不可能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2010年7月15日,警方在夏薇昏倒的洗浴室内做过一次侦查实验,拟测试该洗浴室在门关闭、窗户打开的情况下,打开热水器后的一氧化碳浓度。根据鉴定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洗浴室的一氧化碳浓度恒定在120ppm不变。
在了解案情后,北京律师蔡其展接受了余南哲的委托,代理了本案的申诉。蔡其展指出:“单独安装在燃气热水器旁边的窗户打开,有天然的排气条件;东屋北墙中央顶部有百叶窗排气,空气可以流通。这两处设施是这么多年使用而没有发生过意外的保障。”
目前为余南哲提供法律援助的退休资深警官刘广智亦指出: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闵银龙主编的《法医学》,在一氧化碳浓度在200ppm,吸入时间3小时的情况下,主要症状为头痛,浓度达到600ppm时,且吸入3.5小时,才会产生“自救力丧失、面色苍白、昏迷”的症状。
北京某鉴定机构的法医王鹏接受北青深一度采访时分析,警方在过了半年才做检测,并不能真实反映当时的情况。“据检测结果显示漏气状况也不是很大,其浓度会不会导致人在短时间内意识昏迷是个问号。”
第一家接诊夏薇的医院的化验单
遗体上的伤痕
在夏薇去世四年之后,余南哲在女儿的遗体上发现了伤痕。这让她更加确信女儿死得蹊跷,也坚定了其申诉的信念。
2014年,余南哲在微博上联系上王鹏。同年5月,王鹏和一名法医同事去了启东市,以死者亲属的身份陪同余南哲进入殡仪馆,两位法医对尸体表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王鹏所在机构事后出具的文证审查意见书认为,尸检报告记载的多处皮下出血,“从损伤分布特点、数量及程度综合分析,难以用洗澡时摔倒于浴室一次形成予以解释,不能排除其为他人外力所致。”此外,在夏薇脑后左侧枕顶部也存在一处头皮下出血,“提示其曾遭受外力作用,虽外力作用较轻,但是完全可能导致脑震荡发生。”
上述意见书结论认为:“‘夏薇符合一氧化碳中毒后多脏器衰竭死亡’的结论缺乏充分证据。”
接受深一度采访时,王鹏分析:“在洗澡时站立状态倒地,在地面平整的情况下,倒地之后没有翻滚,身上的伤可以用一次外力解释。而现在夏薇身上的伤前侧、后侧、左侧等多处都出现了,这就不好解释了。”
“虽然之前我就知道夏薇的死因很蹊跷,但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直到这次和法医一同看了夏薇遗体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夏薇身上有这么多伤痕,这才发现在此前可能发生过暴力对抗。”余南哲说。
2017年6月29日,余南哲拿到了本案完整的卷宗资料。她第一次看到警方拍摄的事发现场布局和夏薇遗体照片。余南哲指出,警方办案人员收集的现场照片也与原先高英英和夏林林的陈述存在矛盾。
根据夏林林的询问笔录以及一审庭审记录,可以确定是他撬开了洗浴室门,并与高英英一起将夏薇抬了出来。而在启东公安收集的门框照片上,并无贯通的木质凹槽痕迹。
“如果夏林林所说的用起子把这个锁撬开的话,那么肯定会有一个贯通的刀痕。像图片上这样的痕迹是根本没法把门撬开的。”蔡其展律师说,这个细节不应该被忽略。
申诉律师认为,浴室门框上并无贯通的木质凹槽痕迹,与起子撬开锁的说法不能相互印证。
并不和谐的寄宿生活
余南哲认为,高英英、夏林林可能向警方隐匿了一些情况,这两人和夏薇相处的情况也没有引起警方足够重视。
高英英案一审的庭审记录显示,高英英和夏林林的说法是:“凌晨5时左右,高英英去上厕所,继而发现夏薇。” 高英英的对门邻居周某、徐某和楼上邻居吴某等人均有作证,其证言与高、夏所述存在矛盾之处。
根据周某、吴某的证言:2010年2月1日的晚饭时间,夏林林与夏薇发生了争吵。
周某称:“2月1日晚上,夏林林是很大声地骂夏薇,骂得很难听,我们全楼的人都知道了。”
吴某称:“夏薇吃饭后我听到夏林林在骂夏薇,嫌夏薇饭吃的多。夏林林把筷子摔在桌上,筷子都摔断了。平时我也看到、听到夏林林经常骂夏薇。”
此外,周某等多位证人均称2月2日凌晨听到异常的敲门声。
周某称:“我睡到凌晨两三点钟时听到敲门声,敲了三四次。到早上我知道夏薇出事了,我判断我听到敲门声应该是当晚夏薇昏倒。”
吴某称:“我十点半睡觉的,睡了四五个小时被敲门声惊醒的。我认为夏薇出事的时间是在当晚2到3点钟。”
徐某称:“2月2日凌晨,听到隔壁XX室里面有敲门声和隐隐约约的呼叫声。”
另一位邻居季某也称:“出事那天听夏林林讲,当日凌晨2点至3点,高英英就发现夏薇出事了。”
深一度记者尝试联系高英英和夏林林核实相关细节,高英英的女儿表示,其母不接受采访。夏林林则在记者表明身份后挂断电话。记者分别发送短信表明采访意图,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余南哲回忆,夏薇与高英英、夏林林相处并不和谐。夏薇转学到启东念书后,只在初二暑期放假时被父亲允许回河北母亲家,“夏薇回家的时候,跟我说过好几次在高英英家住得不愉快。说夏林林经常辱骂她,说她是没爹没妈的孤儿。有一次还说夏林林摸过她的胸。”
余南哲说,由于从小就父母离异,夏薇懂事得很早,“我也总教育她说遇事要忍一忍就好了。”对夏薇讲述的不愉快经历,余南哲当时没太在意,只是劝她忍一忍,“再熬半年读高中了就可以住学校了。”
对女儿的死,余南哲一直觉得愧疚。8年过去了,她仍未解开心中的疑惑:“既然孩子没有洗澡,窗户也常年开着,一氧化碳中毒的死因显然不能成立,孩子为什么赤身裸体地昏迷在卫生间?发生意外之前,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至今,夏薇的遗体仍保存在殡仪馆,余南哲不同意遗体火化。“一旦火化了,遗体上的证据就没了。我什么赔偿都可以不要,一定要还女儿一个公道。”
2018年1月,余南哲向江苏省南通市中院提交了申诉书申请案件再审,同年4月11日,南通市驳回了她的申诉。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余南哲仍可以江苏省高院、最高法院和检察机关申诉。余南哲说,在穷尽法律途径之前,她不会停止对真相的追问。(文中高英英、夏林林、夏军、毛玉华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