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满玩偶
厅里还有两只熊
王思聪的宅男生活:关在“小黑屋”里打游戏的朋友
熊猫和长颈鹿对峙不知是什么典故,可以坐在这换鞋
长椅
进门就能看到很多限量版球鞋
手足球桌台
近日,王思聪接受杂志采访,其日常生活所住的地方也因此曝光,以下是文章节选:
王思聪上次接受杂志采访还是三年前的事,那也是他第一次被采,居然不知道采访还要换衣服化妆拍照。被摄影师折腾一个溜儿够后,决定不再接受任何采访。
他不喜欢被装扮成油头粉面的样子,尤其是不喜欢拍照,他甚至出外旅行时都不拍照,网上流传的照片一半是他为自己公司活动站台,一半是偷拍。赞那度的这次采访,可以说是你们都没有看到过的王思聪。所以,我们也尊重他的意愿,只拍他的房间,不拍他本人。
“你刚才说自己是艺术家,好像第一次听你这么描述自己。”
“艺术家……”王思聪说这三个字时带点疑问语气,好像也忘了刚才在哪句话里提过,所以停顿了一下,把嘴里的生煎包儿嚼了嚼咽下去,又嘬了口豆浆(这是他刚叫的外卖午餐),准备认真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此刻正在外滩附近某知名酒店公寓巨大个起居室里采访他,这是他上海的常住地。为什么会选择这家酒店,“因为她的设计和舒适性结合得特别好”。赞那度作为一家精品旅行定制公司和旅行生活方式媒体,肯定得跟他聊聊酒店,本以为这是要效仿香奈儿小姐的酒店人生,好处如下:没人打扰、有人伺候、便于会客。国民老公不置业却长期租住酒店,这是不是很新潮?而他说:“这公寓是可以卖的……”行啦,就别不知趣地再追问一句价格了,非要逼公子显富?
客厅里摆着一张够 10 个人坐的长餐桌,其中有四分之三的面积堆放着各种书籍、杂志、电子玩意儿以及饮料瓶,而他在最后的四分之一享用着午餐。桌子乱其实不意味着不爱整洁,说明主人可能涉猎广泛、思维跳跃,时间也比较碎片,经常拿起本书翻两眼又放下,转脸又抓起个玩意摆弄会儿,所有东西都映射出他最近这段时间的关注点,必须抬手就有。公寓每天下午都会有人来打扫,但肯定没人敢随便收拾这张桌子,因为动了就会有些东西找不到。
王思聪上次接受杂志采访还是三年前的事,那也是他第一次被采,居然不知道采访还要换衣服化妆拍照。被摄影师折腾一个溜儿够后,决定不再接受任何采访。他不喜欢被装扮成油头粉面的样子,也不打算让大家了解自己私生活太多。尤其是不喜欢拍照,他甚至出外旅行时都不拍照,网上流传的照片一半是他为自己公司活动站台,一半是偷拍。今天他只穿着宽大蓝条睡衣和趿拉板儿,显然也没半点要拍照的意思。
常识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在媒体上疯狂曝光时,不管他是什么身份,明星、画家、慈善家、大投资人,都说明他要急迫地推销自己,以便得到更多利益。当然他们稍有破绽也会随时陷入媒体的沼泽,真有实力的人都是直接做事、闷声发财。王思聪显然不需要宣传自己,至于他今天为什么会破例接受赞那度的采访,因为他很欣赏赞那度, 欣赏到最近他的普思基金成为赞那度投资者之一。
王思聪很随性,愿意跟我们聊之后,就直接约我们去他的住处,既没有公关人员从中安排,他也没有为此刻意收拾打扮,穿着T衫拖鞋就来开门,还随便让我们在客厅卧室拍照。这些照片,可以说是最不加修饰的主人的真实写照。
提到去年在网上疯传的那段 BBC 采访视频,他意识到那也算一次采访,但不算专访。是 BBC 拍摄的一部关于中国年轻人现状的多集系列片,那集是关于游戏产业的,介绍他建立的电竞平台。
“但是那帮人给我挖坑儿,发了我 100 个问题,我只回答了 15 个,其他问题根本回答不了,什么你对现在领导人和毛时代风格的对比,往左还是往右的,这怎么回答……”
王思聪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口无遮拦的,但看来他也有很清晰的底线,人民内部矛盾都不叫事,闹着玩儿,有境外势力来袭,一定要拎得清楚。
我再交代一下他刚才说自己是艺术家的前后语境。我们在他密集的长餐桌上发现两台 RED 数字摄影机,有一台还装着减震架,问他平时玩摄影吗,他说自己不怎么玩,但之前投过这家公司,还饶有兴趣地介绍了 RED 的创始人 James Jannard(之前是著名墨镜品牌 Oakley 的创始人)。
“这哥们还是很好玩儿的,之前做墨镜是为了赚钱生存,但他从小真正的爱好是摄影,佳能有一款 3800 毫米的镜头,全世界只生产过 2 个他都有一个。后来他有钱了就去追随自己的梦想,想要一台小巧的高清摄影机,发现市场上没有一台符合他要求,就自己研发。你想想他 1949 年出生的,2006 年推出第一台 RED 时岁数已经不小了,还能有这种热情。REDONE 是第一台 CMOS 面积超过 35mm 胶片的 4K 摄影机,现在已经做出 8K 的了,索尼后来跟他打几次官司都输了,因为他有专利。”
王思聪从不会说谁很成功、很有钱,他对有钱的评判标准太高,而他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就是“好玩儿”,当然好玩儿包含很多东西,最基本特质就是不市侩、有情趣。继而他又谈到了自己的投资理念:
“看项目对于我来说分很多种,第一种是短平快,为了赚钱,不管你是干什么的,我只要嗅到有赚钱的机会,哪怕一年只有 30%、50% 的回报(50% 也不少了),我就会去做,因为我是商人;但同时我也是一个艺术家,我是有理想的人,所以会投一些我本身感兴趣,并且觉得这是未来方向的企业。”
现在我们把镜头再切回文章开头,看他怎么解释艺术家这个身份:
“艺术家……我觉得一个人很难用一个词来定义自己,我刚刚只是举一个例子说明我的投资理念。外界怎么定义我,富二代、慈善家、花花公子、商人,太多了……艺术家,为什么用艺术家这个词,因为艺术家往往是不大在乎金钱的,是理想主义的。咱们脑海中艺术家不都是穷困潦倒吗?你知道 WaltDisney 当年只是一个屌丝街头画家,住的地方很脏经常有老鼠,而他居然从中获得灵感创造出米老鼠,现在成为不朽的漫画形象。”
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说艺术家最主要特征是可以不为金钱去追求一个梦想,但显然梵高是这方面更极致的标本,之所以举出米老鼠的例子,可能是因为他背后的小桌上摆着两个半米高的 Mickey 和 Minnie 玩偶。
我们得提一句他房间里的玩偶,各种大熊小熊遍布在沙发上、更衣室里和卧室中,像是一个大家庭。对于一个 28 岁的未婚男人来说,是不是有点忒卡哇伊了。其实也不必做太另类的推测,可以分析一下他的履历。小学就被送到新加坡,中学和大学在英国上的,对于家长而言,这是他们付出很大努力才做到的,但王思聪在之前的采访中曾经说:“我算是父母创业的牺牲品。”一个从 6 岁就开始单独生活的人,也许就需要有些固定的嗜物带来安全感,度过那些孤独的日子,我猜他有跟熊偶对话的时刻。
关于艺术家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王思聪真的会画画。客厅角落里摆着一张小油画,A3 纸大小,画面上是一个戴帽子的少女,应该是对着照片画的,笔法不算成熟,但造型能力不错,表情生动,一看就是带着情感画的,签名是王思聪,如果是一件生日礼物,那这哥们还挺浪漫的。
为什么不拍照
他不仅采访不拍照,出去旅行都不拍。怎么会呢,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出门没 WiFi 能死,不拍照、不发朋友圈,简直失去了旅行的最大意义。这个问题得弄清楚,因为我们想拍照,一篇没有本人照片的采访太缺乏说服力。
“为什么不拍,首先我从来就不喜欢被拍,网上流传的还是三年前那几张;其次每回外出旅行,都会有朋友拍照,我看他们有拍得好的就存一张,我更在乎那种沉浸其中的感受,美好的自然难忘,忘掉的说明不重要,要照片干嘛。”
Experience 是他经常提到的一个单词,关于体验他还讲了个在英国读中学时的段子。
“那时候我每月的零花钱大概有五六百磅,因为父母不怎么给钱,我身边同学显得都比我有钱。大家也会攒些钱,在假期回国前花光,我同学都去名牌店买一堆衣服,爱马仕什么的,有的要几千镑一件,而我会选择请大家吃一顿大餐,我们当时为这事有过辩论,他们说你花上千镑吃一顿饭,吃完就完了,什么都没留下,我买件名牌至少能穿两年。我说你这衣服只是一个东西,而我这是一个回忆和体验,这个体验跟你这件衣服是差很多的。”
其实我不太理解那些“吃人家嘴软”的同学为什么还会嘴硬争辩。
“当然我现在很有钱了,买什么名牌都可以,但是当条件有限只能选择其一时,我不会选择一件名牌,极致体验的价值其实要高于它的价格。我觉悟的早一些,80 后还有点不行,刚有钱难免会显摆,我们这代人的孩子应该观念会转变过来。为什么我不拍照,因为我有这个 Experience 就 OK 了,直到我死了,记忆都在我大脑里,操,我死了我要照片干什么?”
也是啊,如果中国首富天天在朋友圈里晒自己又买了什么跑车,吃了什么龙肝凤胆,也挺没劲的,纯拉仇恨。王思聪从不忌讳说自己有钱,但他同时也鄙视蓬勃的物欲,当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时候,快感其实降低了。他更得意的一种感觉是,有钱后可以不考虑价格的去追求一种极致美感,美食也算。
从消费型向体验型过渡,这倒确实是赞那度一直在提倡的消费理念。
关于旅行
王思聪讲话时喜欢穿插一些英文词,语速快,上海话的节奏+北京话的语境,爱带脏字,NMB 和 TMD 使用频率最高,经常放在一句话的句首或主语后面,比如:“我 NMB 天天忙得跟狗似的,本打算今年 4 月去非洲打猎的,这 TMD 又到四月底了……”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只为了加强语气,或者是提升口腔的快感,让聊天气氛变得很熟络。
他说不会独自旅行,每次都和朋友结伴出行,别误以为这是一个富二代的小团体,他说自己结交朋友从不考虑对方家世背景,只看这个人本身是不是好玩、人品如何。
“我的朋友都特别爱跟我出去旅游,有几点,第一,基本上不花钱(一句话就聊在点儿上了),包机出行,酒店餐厅我都订好了,不用看价格;第二,我见识比较多,每个城市哪家酒店最有特色,什么地方最好玩,我的品位肯定是最尖端的,他们省得做攻略了;第三,有些地方不是你有钱就能去的,还得有路子才能订上位,我朋友比较多,俄罗斯商人、日本国会议员,有时候能帮上忙。品位、路子、金钱,三者缺一不可,我集合这三点,所以跟我出去旅行既省心又好玩。”
虽然说做人要富贵不能淫吧,但有时候你还是会被打动。
“还有一点,我朋友有单身的,有结婚的,我会根据每次成员量身定制旅行内容,比如这次都是情侣组合,我就会安排小清新的品位人文之旅,如果这次是 5 个男的,我就会安排……(此处略去)”
为什么爱洛杉矶
提到自己最喜欢去的城市,他说是 LA,每年都会去,工作 + 休假。他不喜欢纽约那样的大都市,因为和北京一样拥挤、势利,而 LA 布局与众不同,既有 Beverlyhills 这种顶级豪宅区,又有 Venice beach 这类流浪艺人天堂,松散而不失精致。
“天使之城真的是被上帝眷恋过的,阳光灿烂,一天的温差就像四季。LA的人都很友善,也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中国人就是太在乎别人的眼光所以活得很紧,我喜欢去反差性大的地方。那里的阳光、海滩是大家的,所以屌丝、富人在 LA 都能玩得很开心。我特享受在沙滩上发呆的感觉,因为我 TMD 平时脑子里有一万个事,太需要发呆了。还有我觉得敞篷车这东西,就应该是为 LA 这座城市发明的,其他地方开敞篷车真的太傻B了。”
网上流传着一张王思聪打靶的照片,就问他在 LA 有没有玩枪的经历。
“LA 打枪还不大行,因为加州枪械管理比较严格,靶场没有全自动武器,最开放的还得算得州,牛仔的老家,在那儿 NMB 不买枪就跟家里没刀叉似的,每天都惦记开着车去哪射点什么。我平时是个不运动的人,但是喜欢玩枪、玩弓箭这类跟武力有关的活动,具体怎么好玩,如果你没试过也不好解释,就像有人特喜欢打高尔夫,我就特不喜欢。”
男人喜欢射箭、打枪说明什么,可能跟骨子里的征服欲有关,要不怎么英国皇室里男孩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每年还要组织一次狩猎活动,就是要保持大英帝国的血性。提到打猎,王思聪还讲起 15 岁时第一次射杀野兔的经历。
“当时学校放短假,我一个同学说去他家玩玩,他父母原来在伦敦金融界工作,赚了笔大钱就退休养牛了,有个大庄园,进了门到他家房子还得开十分钟车,在英国也不是很贵。下午我们吹牛B、打网球,和他爸抽雪茄,到了晚上他说咱们打猎去。我说让打吗?他说没问题,打猎就是英国人发明的。而且野兔会毁坏草场,定期就得消灭一次。
晚上我们和牧场管理员开着敞篷吉普过去,车上有两盏大灯,一红一白。到牧场一看,兔子贼多,管理员关掉照明灯开红灯,也怪了,兔子居然都不动了,野兔好像是红绿色盲,移动靶变成固定靶。我们用的是小口径来复枪,离着 20 米用瞄准镜还是很容易打的。半个小时我们打了 11 只兔子,要打一晚上估计能打 100 只。路上管理员还干掉一只狐狸,用他的大口径步枪打的,他说我们的小口径如果一枪打不死狐狸,它就会发出高频率叫声,人类听不见,但会把周围的野兔都吓跑。”
王思聪说他之前只打过野鸭、兔子什么的,还没有猎杀过鹿、犀牛这类大型动物,一直想去非洲体验一次,只是工作太忙还没成形。“打猎本身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也不在乎打什么,如果在国内开一个猎场就牛B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