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网络刷单 来源:网络
记者17日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获悉,太原一大学生网络“刷单”兼职被骗后,向所谓的“黑客”求助,却再次被骗。目前,涉案“黑客”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12月28日,太原一大学生王某应聘了一份网络“刷单”兼职工作。对方称,在完成指定的虚拟交易后,王某可赚取5%左右的佣金。起初,王某能按时拿到“返利”。12月29日,当王某完成一笔8000余元的“任务”后,客服突然说系统故障,无法返钱,只有重新“刷单”才能一并返款。为了拿回本金,王某选择继续“刷单”。最终,在被对方骗走1.7万元后,王某被对方“拉黑”。
被骗后,王某请求网络“黑客”帮他追回钱财。此后,王某向“黑客”支付了2300元的“购买黑客账号费”和“软件激活费”,“黑客”还通过骗取王某手机验证码的方式,陆续消费了王某网上购物账户中的7300元。
接连被骗后,王某终于向警方求助。3月2日,民警赶赴山东省济宁市,将高某抓获。
经查,2016年7月以来,高某利用电信诈骗受害者急于追回资金的心理,在网上发布可以通过“黑客”技术追回资金的虚假信息。此后,高某再向受害人索要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软件激活费”“购买黑客账号费”等费用,致使很多电信诈骗受害者蒙受二次损失。警方初步查明,高某涉案30余起,诈骗金额近20万元。
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胡靖国、孙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