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思通操纵股价违反《证券法》 被罚款1227.40万元
来源:证券日报 | 2019-01-04 15:18:15

近日,证监会披露2份对投资机构的处罚决定书。因操纵股价,蓝海思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蓝海思通)、雅利(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雅利资产)被证监会处罚。

经查明,雅利资产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尾盘拉抬等方式影响“中发科技”价格和交易量,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吕沈强。

证监会调查认为,在2015年9月10日尾盘阶段,当事人以远高于市价的价格申报买入“中发科技”,拉抬行为明显,导致期间股票最大涨幅为7.9%;成交1814252股,占市场成交量的89.48%。当事人的拉抬行为影响了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雅利资产操纵“中发科技”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沈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对蓝海思通操纵股价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蓝海思通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尾盘拉抬等方式影响“云煤能源”等5只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苏思通。

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没收蓝海思通违法所得513.70万元,并处以1227.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苏思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1月3日,证监会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瑞华所)及其该所相关当事人王晓江、刘少锋、张富平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华所因在对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证监会决定没收瑞华所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共计罚没520万元;对王晓江、刘少锋、张富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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