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前一天还好好的,没想到输个液就丢了命。现在事发10余天了,我们也没能为孩子讨个说法。”昨日,固始男子朱某难过地告诉记者。12月18日,女儿因肚子疼前往村卫生室就诊。出现不适后,孩子先后被送至乡卫生院及县妇幼保健院,最终抢救无效离世。警方表示对于孩子死因,目前没有定论,公安机关无法立案。
家属:孩子因腹痛在卫生室就诊 8小时后离世
朱某,今年36岁,家住固始县沙河铺镇祁庙村。朱某和妻子平时在外地打工,孩子跟爷爷奶奶在家里生活。平时,朱艺婷在邻村的莲塘幼儿园上学。
朱某告诉记者,12月18日凌晨4时许,4岁的女儿朱艺婷肚子有点疼,之后慢慢睡着。因为紧挨着幼儿园,早上7时30分许,朱艺婷跟着奶奶濮某来到莲塘村卫生室。
“医生当时掀开孩子衣服,摸了摸肚子。之后开了药,给孩子挂水。”朱某称,大约5分钟后,孩子就开始抗拒输液,不停地蹬脚,扎针的脚出现肿胀。
“我妈就喊医生说小孩受不了,医生说没事,现在拔针,一会还会鼓。”朱某称,由于孩子出现脸色苍白等症状,母亲接连喊了三次医生。之后,医生将针头拔掉。
“从前到后,孩子大概输了10分钟的液体。医生说孩子不愿意输液,就给开了3包药。我母亲看孩子不太对,就骑着三轮车把孩子往乡卫生院送。”朱某告诉记者。到达乡卫生院后,儿科医生让赶紧到县里去看,并帮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孩子又被送至固始县妇幼保健院。在救治过程中,孩子逐渐失去了心跳,最终离世。
记者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了解到,当天上午10时许朱艺婷入院急救。
“孩子入院时昏迷状态,病情危重。在短短几个小时里,医院对孩子进行积极抢救。”固始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该院出具的病历显示,朱艺婷死亡时间为12月18日15时40分,死亡诊断为休克、代谢性酸中毒、肠梗塞,同时伴随其他多项可疑病情。
质疑:孩子输抗生素药物前未做皮试
“当天下午,我就回村卫生院想去了解情况并报警。第二天,卫生院就关门不见人了。”朱某告诉记者,到莲塘卫生院了解情况时,朱某见到了卫生室的门诊日志。根据门诊日志显示,女儿的主要症状为“腹痛呕心”,初步诊断为“肠炎”,医生开药“头孢呋辛针和地塞米松”。
“我问了学校老师,孩子头一天还一切正常。当天早上看起来,孩子的不适情况也不严重。为什么去治疗就没命了呢?”朱某称,输的药物里有抗生素,莲塘村卫生室在输液前,并未问及孩子的过敏史,也未对孩子做皮试。输液之后,孩子出现明显的不适反应。
记者了解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适用于未确定的细菌感染,或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此外,本品还可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的感染。对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头孢呋辛属于抗生素类药物。注射之前必须进行皮试。”一位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医师告诉记者。
“我们去了很多趟卫计委,他们说不管,让我们自己做鉴定。可是,鉴定费用需要3万,我们一家贫困户拿不出来这么多钱鉴定。警方说没有结果无法立案,难道孩子就这样枉死吗?”朱某告诉记者。事发之后,他们联系了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目前,该鉴定中心已经取样,由于费用问题,鉴定暂停。
涉事医生:输的药量很少
随后记者采访了莲塘村卫生室医生沈开智。 “小孩来就诊时就呕吐腹痛,脸色不太好。”沈开智表示。针对未做皮试一事,沈开智表示当时输入的液体很少。“输液时,我一直都在。看到朱艺婷鼓包后,我就把针拔了,从前到后最多有2分钟。朱艺婷就输了几滴液体,这不就是做皮试了吗?”沈开智表示。
警方:因无死亡鉴定结果暂无法立案
记者从沙河铺派出所了解到,由于无法确定孩子死亡原因,暂无法立案。
“卫生室和医师都具有相应的资质,他们是合法的。目前我们也在等死亡司法鉴定结果。如果鉴定结果证明是药物导致死亡,那就构成医疗事故罪,公安机关会立案并进一步侦查。如果结果证明是因病致死,那么就无法构成案件。”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
县卫计委称要按程序接受采访
随后,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固始县卫计委办公室。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后,将医政科电话提供给记者。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医政科电话,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情况后,让记者联系该科室负责人游股长。 记者多次拨打游股长电话并发送短信希望进行采访。
“你们明天带着记者证到委里来,按照正常程序,我们有专门人员介绍情况。”在电话中,游股长告诉记者。当记者表示希望将相关证件传给她或者通过宣传部门采访时,游股长仍再次强调要求记者带着证件前往卫计委了解情况。(记者 李鑫 实习生 杨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