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摩尔花园小区俩物业“分期而治”项目负责人自称“不懂法”
来源:大河报 | 2018-12-26 08:26:38

在摩尔花园小区西门门岗处,身穿“航宇”字样荧光背心的保安在站岗,而在门岗房内,瑞民物业的保安也在提供服务。

近日,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与二环支路附近的摩尔花园小区业主纷纷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小区出现了个怪现象,西门处同时有两拨物业人员在“站岗”服务,新老俩物业公司在小区同时并存。

“太奇葩了!俩物业‘分期而治’,一期物业是业委会聘用的,二期物业是开发商聘用的。”摩尔花园小区业主们表示,俩物业并存绝非长久之计,业主后期遭遇更多的可能是麻烦,比如小区丢了电动车,去找哪家物业说理?那么,一个小区是怎么出现俩“管家”的呢?

现场:两批物业站岗,半幅通道被堵

12月25日9时,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摩尔花园小区,据业主们介绍,该小区共有北门和西门两个出口,但仅有西门可供消防车通过。

在直通西门的通道上,记者看到南侧路面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垃圾堆绵延20多米,最高处约2米高,占去了近半幅通道。

在西门门岗处,两名身穿“航宇”字样荧光背心的保安冒着寒风分列在门内南北两侧。一步外的门岗房内,坐着一名身穿不同保安制服的年轻女子。门内门外,分属两家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均在提供服务。

据摩尔花园业委会主任张巍介绍,今年5月,由于小区供暖管网与市政管网并网,导致西门道路和西门暂停使用,热力管网竣工后的10月,小区西门开工重新建设。“之前该门一直是由业委会选聘的河南航宇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物业)在站岗。11月底西门竣工,经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多次向开发商河南建达置业有限公司交涉,要求移交西门管理权时,对方非但不移交,还用大量建筑垃圾堵塞小区西门及通道。这几天我们投诉到消防部门,昨天晚上被堵的通道才被临时清理出一半来。”张巍说。

据张巍介绍,西门是小区唯一可进出消防车的消防通道,此门堵塞不但影响业主出行和小区的交通秩序,小区的消防也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探因:小区分期建设,开发商和业委会各聘物业

引发这场矛盾的症结,在于小区有两家物业,但一个小区是怎么冒出俩“管家”的呢?此外,记者留意到,西门岗亭所在的1号楼临街楼体上标注着“摩尔时代”四个大字,似乎有别于摩尔花园,这又是咋回事?

“我们如今工作如此被动,就是被小区分期开发给闹的!”摩尔花园业委会的几名成员表示,瑞民物业是开发商为摩尔花园小区选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2016年3月小区业委会成立。2017年5月,业委会解聘了瑞民物业。

据介绍,由于在业委会成立之初,小区1号楼摩尔时代即摩尔花园二期,因京广快速路施工导致延期,还未竣工交房,根据《摩尔花园业主公约和议事规则》,1号楼与摩尔花园同属一个小区,且明确交房后预留有业委会成员的增补名额。2018年5月,1号楼交房,开发商却不顾小区已有业委会,仍与瑞民物业办理了1号楼的物业交接检查,同时拒绝向业委会移交物业用房和1号楼业主信息,直接阻碍了业委会委员的增补工作,矛盾就此产生。

在一份盖有“南阳路街道办事处福园社区居委会”公章的公告复印件上,记者看到该公告的告知对象为摩尔花园各位业主,其上写明:业委会成员人数11人,首届业委会成员7人,待摩尔时代(摩尔花园2期)具备成立业委会法定条件后,依法规进行增补。

“特别尴尬!航宇物业是我们业委会聘请来的,在为摩尔花园一期的2号~8号楼的业主们提供服务,瑞民物业因与开发商签了合同,在给小区1号楼提供服务。”业委会成员康先生表示。

困境:1号楼不移交,或将影响业委会换届

“按说1号楼满足交房条件后,就该进行移交,如今不仅整出了俩物业的闹剧,开发商还拒绝向业委会提供1号楼的业主基本信息,如此一来,不仅影响业委会补选,更会影响明年年初业委会的换届!”业委会的几名成员表示。

在采访中,业委会成员和摩尔花园的业主代表纷纷表示,小区与1号楼摩尔时代有共用的小区供电和供暖设施,均设在1号楼下。小区自2009年5月交房以来,由于开发商承诺的暖气供应至今未实现,2016年业主起诉开发商合同违约,2018年12月,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开发商构成合同违约并承担违约赔偿直至通暖为止,在开发商提供的证据里,表明1号楼与摩尔花园小区同属一个开发项目,摩尔花园供暖配套设施在1号楼下设计规划并建设。

记者查阅《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用房、供水、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不能分割的,应当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期限未满,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回应:项目负责人自称“不懂法”,协调不了

对于此事,开发商又持何种态度呢?25日上午,记者以摩尔花园普通业主的身份,拨通了由业委会成员提供的开发商在摩尔花园项目负责人汪先生的电话,询问能否按相关规定将建成的1号楼进行移交管理时,汪先生称自己“不当家”,并称1号楼移交给业委会进行管理“不现实”。记者问:“1号楼难道不应该移交给业委会吗?”汪先生答:“我不懂,法律我不懂。你向我咨询这个事儿,我回答不了你。”

在通话中,汪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项目建设的负责人,他说:“两家物业都想让对方走,这个矛盾我协调不了。”另外,汪先生称,作为开发商,聘请一家物业公司来提供前期的物业服务,这很正常。

“1号楼建成交房,属摩尔花园,为何拒不移交呢?”记者问。“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业委会不是懂法吗?你们认为找谁能解决就找谁。”汪先生最终表示,“业主若是认为我错了,可以告我。”

区物管科: 确属同一区域,但“四至”文书出不了

25日上午,记者与业委会一行几人来到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科,一名熟悉摩尔花园情况的工作人员表示,1号楼与摩尔花园确属同一区域,但目前该科不能向业委会出具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四至”(即四周范围界限)文书,因为早在摩尔花园出售前,该科已向建设单位出具了相关材料。

关于业委会反映开发商拒不移交1号楼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超出该科职权范围,建议业委会向市级房管部门进行反映。

“我们已向市房管局递交了请示函,想请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小区业委会和航宇物业的合法地位,同时责令开发商和瑞民物业向业委会及选聘的航宇物业移交1号楼的管理权,同时一并移交1号楼业主信息和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张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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