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11批次不合格样品 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 2018-09-27 09:04:34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20大类食品7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襄城县恒远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延津县绿康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根根香,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24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淘宝 固始豫南土特产商贸销售的标称安徽超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100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淘宝 内黄县石盘屯乡石磊副食品门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家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连山大刀肉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9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据悉,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新乡、安阳、焦作、许昌、信阳、驻马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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