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农商行22%股权遭折价卖 两月内领7张罚单
来源:国际金融报 | 2018-09-26 10:54:12

10月15日,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康农商行”)的9560万股股权将被拍卖,占太康农商行总股本的22%左右,起拍价折价比例达15%。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7月以来已有700余次银行股权的拍卖,顺利成交的寥寥无几。而即使能够拍卖成功的一些“幸运儿”,也大多是降价打折。

银行股权这一曾经的“香饽饽”为何魅力不再?

约22%股权被拍卖

根据阿里拍卖司法官网披露的信息,太康农商行的三起股权司法拍卖总计9560万股股权,涉及5家公司,拍卖日期均为2018年10月15日,拍卖法院也同为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

具体来看,三起太康农商行的股权拍卖分别是郑州泽洋贸易有限公司和河南恒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太康农商行2840万股股权;郑州顾家商贸有限公司和河南浩森照明有限公司持有太康农商行2840万股股权;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太康农商行3880万股股权,股权占比大概为7%、7%和8%,股权占比总计约22%,起拍价分别为3065.78万元、3065.78万元和4188.46万元,起拍价折价比例均为15%。

记者发现,在此之前,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曾拟定在10月6日以同样的起拍价拍卖上述5家公司持有的太康农商行股权,不过目前显示已被撤回,拍卖撤回理由均显示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

《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事致电询问了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孙法官,他表示,三起拍卖都是因为公司欠太康农商行的钱,无力偿还于是拍卖持有的该行股权。此前之所以撤回是因为当时申请人说找了一个中间人准备还一部分钱,于是就撤回了拍卖,但是最后也没有还钱。

由于此次太康农商行被拍卖的股权占总股份的比例高达22%,《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是否会对该行的经营产生影响一事联系太康农商行,但该行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两月内被罚超500万

公开信息显示,太康农商行是由原农信社改组而来,正式成为农商行仅是从2017年1月6日开始,是周口市成立的第一家农商行,王培学是第一任董事长。但当年10月12日,该行的工商变更记录中的负责人一栏便悄然由王培学变为了刘同彬。

2018年下半年以来,太康农商行频繁收到罚单,两个月以内已有7张,罚款金额已超过500万元。

7月11日,因存在违规出具借款保函、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违规出具付款保函、违规通过同业为他行投资提供通道、非真实处置不良贷款五项违法违规行为,太康农商行被罚100万元。

8月3日,该行又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让信托受益权,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资资管计划收益权,被罚150万元。此时作为原主要负责人的王培学也被处以警告和10万元罚款。

紧接着,8月17日,该行因违规通过“存放同业+委托投资+委托贷款”方式投资资管计划并发放委托贷款等违法违规操作,被罚款250万元。而王培学、原董事张青松因同样的原因被取消终身任职资格。

8月31日,在银保监会对5个省的省联社做出的集中处罚中,太康农商行又接到一张对原董事长王培学的追加罚单:太康农商行参与省联社组织发放社团贷款导致贷款集中度超标。王培学、时任副主任董之奇对违法行为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并对该行罚款30万元。

银行股权拍卖遭冷遇

在分析人士看来,太康农商行近期频频收到监管部门的罚单,这或许是影响上述股权拍卖价格的原因之一。

据记者了解,由于没有上市或挂牌,缺少二级市场,所以拍卖成为了非上市银行股权转让的一个重要途径。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7月1日至9月21日期间,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银行股权拍卖数量就达到700余起。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最近银行股权转让受冷遇、降价流拍的现象并不罕见。

以日前刚结束股权拍卖的黑河农商行为例,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信息,9月4日,该行8%的股权被黑龙江兴安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竞买,标的资产估值约1.57亿元,成交价为9408.024万元,折价近四成。其实早在今年4月,黑河农商行8%的股权即开始了第一次拍卖,不过当时的起拍价定为1.25亿元,6月,又不得已将起拍价改为1.17亿元,两次结果均为流拍。到9月4日,起拍价降至9408.024万元才竞拍成功。

9月4日,汕尾农村商业银行的8.58%股权也竞拍成功。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该笔股权原属于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价格为4704万元,起拍价为3292.8万元,揭阳市迩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第一次拍卖中以成交价为3294.8万元拍得,为评估价的70%。

8月11日,浙江华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326.34万股股权拍卖,成交价为1933.6万元,为评估价的80%。

为何银行股权频繁被转让?股权拍卖为何又频繁遭遇流拍、折价竞拍?

对于银行股权转卖的原因,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相关媒体称,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受“两参一控”监管影响,持有多家银行股权的股东被迫出售股权;二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部分银行持股股东为缓解流动性压力或改善业绩而不得不出售银行股权;三是部分经营不善的中小银行发展前景不明朗,股东长期持有的意愿不足。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大部分农商行规模还比较小,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还不如大型银行规范,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遇到经营不善,承担的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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