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新玛特等商超上榜 河南通报多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 2018-06-21 15:11:54

(资料图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 摄影)

对一个吃货来说,如果夏天有味道,一定是海鲜的味道!这是喜欢吃海鲜的人不会放过的狂欢季节。据悉,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抽检中,有多批次水产品不合格。同时,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在此次通报的9批次不合格食品中,大商及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商超所售食品均有上榜。

9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水产品占了4批次均为镉超标

据悉,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2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记者留意到,在9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水产品占了4批次,分别是:郑州市惠济区司氏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郑州市惠济区万通海鲜商行销售的1批次石头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郑州市惠济区时尚海鲜商行销售的1批次面包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郑州市惠济区苏榆海鲜商行销售的1批次冻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2.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根据通报来看,此次不合格的四批次蟹均为镉超标,据悉,镉是水产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应小于等于0.5mg/kg。为什么水产品中含有镉?相关业内人士指出,水产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在生物体内降解速度非常缓慢,沿食物链转移蓄积,成为影响水产品食用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贝类、甲壳类对镉的富集能力高于鱼类。

据了解,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大商、华润万家等大型商超所售食品均有上榜

根据通报,在此次抽检查出的不合格食品中,大商、华润万家等大型商超所售食品均有上榜。

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建设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庆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胚芽,霉菌检出值为28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CFU/g。

同时,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秦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冠宇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俊一乖乖熊手工锅巴,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CFU/g、20000CFU/g、18000CFU/g、19000CFU/g、19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20CFU/g、25CFU/g、21CFU/g、<1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

此外,郑州市全日鲜生活便利店有限公司国泰路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六六六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新乡、焦作、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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