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喊了多年,但成效并不明显。在郑州等城市街头以及居民小区,虽然随处可见标有垃圾分类的垃圾桶,但很多时候形同虚设。不少属于可回收物的垃圾混在不可回收物的垃圾堆里。记者了解到,为促进垃圾分类,《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据悉,今后,个人若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最高或罚款200元。
郑州生活垃圾拟分四类投放
小区今后也要有四种垃圾桶
去年8月,郑州中原区绿都城率先在郑州市启动了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根据郑州市政府此前发布的消息,2018年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而正在制定的《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无疑将大大促进垃圾分类的实施。据悉,依据《讨论稿》,郑州市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回收利用的技术创新以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垃圾分类到底如何分,《讨论稿》也予以了明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等;
厨余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餐厨垃圾、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等;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记者留意到,《讨论稿》同时明确,今后,郑州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及单位区域均应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容器。
垃圾不分类或将面临罚款
个人最高罚款200元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者将如何进行约束?《意见稿》对此也予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其中,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混合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或违法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垃圾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罚款。未按照规定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