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林扒镇村民张玉红邓州农商行“贷款担保”事件迷局
来源: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 2018-05-17 10:04:40

一边是村民投诉被贷款担保,一边是银行网上发声明指出就是投诉人进行的贷款担保。

近日,邓州市林扒镇村民张玉红和邓州市农商行就被“贷款担保”事件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

5月9日和10日,记者两次到邓州市农商行,采访了相关人员,试图还原张玉红“贷款担保”事情真相。

同一笔担保,张玉红上了黑名单

农商行:不存在被贷款担保现象

5月9日,邓州农商行给记者的一份《邓州农商行关于张玉红担保贷款投诉情况的通报》,报告指出,5月7日,邓州农商行接到张玉红投诉,该行董事长史德生接见了投诉人,要求信贷管理部、纪检监察室、林扒支行于两日内调查清楚,还原事情真相。

经过调查该行信贷管理部、纪检监察室、林扒支行对张玉红投诉情况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初步认为此笔贷款担保人张玉红手续合规,不存在冒用其姓名担保贷款的现象,其投诉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5月10日,记者问询该行纪检监察室主任刘果对于此笔担保是否亲自参与调查,刘果称,8号说的是9号上午几个部门一起调查,但当他赶到林扒时,林扒支行行长郭文志、副行长张涛等已经对几个相关担保人调查完毕。

也就是说,在没有纪检监察室人员的参与下,被投诉单位邓州农商行林扒支行自己对自己进行了调查。

同一笔担保,崔玉卫没上黑名单

农商行:贷款手续存在问题

5月10日,在邓州农商行,“贷款人”付庆林,“担保人”张玉红、崔玉卫以及邓州市农商行林扒支行的郭文庆、张涛、当时这笔贷款的经办人周中义、原林扒信用社农户联络员孙玉珍面对面对本次贷款事件进行还原。

付庆林不承认自己2012年贷款11.5万,对于所签字迹,其称自己是林扒街都知道的酒晕子,清醒时绝对没有签字,喝晕时签没签名他不知道。

张玉红和崔玉卫均称2012年受孙玉珍委托,当时给马某做过贷款担保,签名时是签在空白纸上的,俩人都没有给付庆林做过担保。

孙玉珍称,“你(张玉红)给马三做贷款担保我知道,给付庆林担保我真不清楚。”后又称时间长了,具体贷款和担保细节记不清了。但一直反复强调“你们担保是给我帮忙的,我是给信用社推车的。”

周中义也称时间较长,回忆不起来了,对于贷款人、担保人需要的拍照环节,他表示肯定拍照了,但在哪拍、几个人在一起拍的他已经记不起来了。其承认在当时贷款时,存在担保人先签字后填表的情况。

付庆林该笔贷款卷宗上显示,贷款人为付庆林,担保人为付请良、王瑞芳、张玉红、崔玉卫四人,并且有五人的签名和指纹。

然而在五人征信证明上,只有付庆林、付请良、崔玉卫三人的征信,其中崔玉卫的授信额度为10万元,但在该笔担保前已经担保了90.6万元,由于担保额度太高,本次为付庆林担保时征信没有通过。另外俩名担保人王瑞芳、张玉红的征信证明则没有出现在该卷宗中。

记者问征信上只有一个贷款人和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能否贷出款来,林扒支行郭文志称,按程序上是不能的。并解释,另外两名担保人的征信证明可能没做到卷宗里或者是掉了。

记者指出卷宗上存在问题,是否说明这笔贷款在手续上也同样存在问题,农商行方面表示确实存在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同为付庆林“担保”的担保人张玉红和崔玉卫,张玉红2018年5月2日查询的征信上显示为付庆林担保11.5万元未还,则录入黑名单。而崔玉卫2018年5月10日查询的征信上显示征信正常,没有因为为付庆林担保11.5万元未还,而录入黑名单。

出现的情况就是:同样的担保,不一样的结果。

邓州农商行的声明

农商行:列为呆账是商业秘密

付庆林该笔11.5万元的贷款日期为2012年9月6日,还款日期为2014年9月6日。据张涛说,他找付庆林催缴贷款不下10次,最后一次催缴在2016年9月份。

2016年10月31日,付庆林该笔11.5万元的贷款显示为呆账。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

记者询问郭文志,这笔款是如何划为呆账,成为呆账的因素有哪些?郭文志称“这是商业秘密。”

记者查询呆账认定的12款条件,发现有款多不适用于付庆林、张玉红、崔玉卫三人。

首先,三人均正常生活、没有破产和触犯法律,具有偿还能力;其次,即使付庆林不还款,还有四名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据张玉红、崔玉卫二人表示,他俩就在家里,且有还款能力,但这些年没有农商行任何人前去催缴担保贷款;第三,即使贷款人和担保人均不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可以将几人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农商行又没有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要求偿还。

综上所述,农商行把该笔11.5万元的贷款划为呆账是有争议的,或许如郭文志所说,是由“商业秘密”所致吧。

5月10日下午,邓州农信社发布声明称:“经过详细、认真的调查,我行认为此笔贷款为担保人张玉红亲自签名,手续合规,不存在冒用其姓名担保贷款的现象,其投诉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我行造成了恶劣影响,我行将保留对此事件的追诉权。”

5月11日上午,张玉红就自己“贷款担保”事件已向邓州市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邓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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