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成果发布。中国目前还存在多少地方戏曲剧种?与此前相比剧种数量有何变化?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普查中有1个剧种重新恢复,还有19个剧种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前就已消亡。
资料图:第四届当代小剧场戏曲艺术节展演剧目《蝴蝶效应》剧照。
全国还有多少戏曲剧种?
文化部艺术司巡视员、副司长明文军当日表示,经过2年的努力,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数据已全部入库,普查先期工作已完成。
依据普查统计结果,全国现有348个剧种,其中分布区域在2个省区市以上(含)的剧种48个,分布区域仅限1个省区市的剧种300个。其中山西拥有38个位列榜首,其次是河北36个、安徽31个。此外,北京8个、天津5个、内蒙古14个、辽宁6个、吉林8个、黑龙江5个、上海9个、江苏20个、浙江16个、福建23个、江西26个、山东28个、河南25个、湖北26个、湖南20个、广东16个、广西21个、海南3个、重庆6个、四川11个 、贵州10个、云南18个、西藏6个、陕西26个、甘肃13个、青海7个、宁夏7个、新疆6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
他强调,本次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5年8月31日。“因此,今天发布的普查成果特别是其中的相关数据,反映的是这个日期前的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情况。从2015年8月31日到现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情况可能又发生了一些变化,这需要我们持续关注、及时跟进。”
文化部艺术司巡视员、副司长明文军介绍普查成果。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 杨倩 摄
——1个剧种重新恢复
记者注意到,相比于《中国戏曲志》,增补至本次普查名录的剧种有17个,其中“蛤蟆嗡”为曾经流行,后一度衰微,现重新恢复的剧种。
公开资料显示,蛤蟆嗡是河南南阳市的戏曲小剧种。该剧种起源于公元1877年(清光绪三年),其音乐分为唱腔和弦乐曲牌两大部分,属于套曲体,根据唱词的格式和不同的情节套曲演唱。
此外,本次增补的剧种还包括以前统计中被遗漏的剧种、从原有剧种中分立而出的剧种和由多个小戏融合发展而成的剧种。
资料图:新编琼剧《玉堂春》剧照。 张茜翼 摄
——19个剧种上世纪已消亡
相比于《中国戏曲志》,未收入本次普查名录的剧种有60个。其中包括19个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编纂《中国戏曲志》前便已消亡,却被收入戏曲志的剧种;24个无任何演出团体,无艺人或有个别艺人,且无传承、无演出活动的剧种;17个无任何演出团体,仅存数名艺人,有传承、偶有演出活动,未完全消亡的剧种。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些剧种已消亡数十年不等,包括淮红戏、丁丁腔、天津曲艺剧、文明戏、南方歌剧、山东乱弹、朱春、清戏、昆弋、满族八角鼓戏、京腔、陕西赛戏、西府秦腔、闽南四平戏、队戏、芮城拉呼戏、雁北弦子腔、万荣清戏、翼城目连戏。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 杨倩 摄
首次明确戏曲剧种标准
剧种,是中国戏曲在艺术创造和历史传承进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艺术品种。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至今的60多年中,戏曲剧种的认定始终没有一个明确且相对科学的认定标准”。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直言,近年来,随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当代戏剧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剧种标准在实际认定工作中渐趋混乱,给当前的遗产保护与剧目创作带来了很多的困惑。在当代,制定剧种认定标准已经刻不容缓,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王馗表示,2014年6月8日,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邀请各省及一些地级市的艺术研究机构的戏曲学者,对剧种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深入探讨,参照中国戏曲在剧种认定的历史经验,几经讨论与修订,确定了标准。“本次普查采用的即是此标准。”
资料图:传统戏曲扮相演员。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未来将“进一步推动戏曲传承发展”
明文军还指出,本次普查为传承和发展戏曲摸清了家底、掌握了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普查基础数据,加强人才培养和观众培育,夯实戏曲发展的根基,贴近时代推出优秀剧目,推动戏曲走向民间服务群众,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激活戏曲艺术生命力,进一步推动戏曲传承发展。”
明文军称,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戏曲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促地方切实承担起保护传承地方戏曲的主体责任”。
同时继续实施“戏剧振兴工程”和“剧本扶持工程”。在具体项目中,通过扶持剧本创作和青年演员,加大对生存状况较差的剧种所在院团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
他还表示,将继续举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重点吸纳仅有一个国办团体(含改制转企团体)支撑的戏曲剧种所属院团参加,并给予经费支持。(记者 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