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男子骑车相撞 一方主动赔钱另一方不收
来源:大河报 | 2017-08-25 15:01:49

郭先生(左)从口袋中掏出所有的钱想赔偿受伤男子,被对方拒绝

本报讯8月24日,在郑州市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西约200米处,两名中年男子骑电动车不慎撞在一起,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男子摔倒在地受伤。未受伤的男子见状,忙将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赔偿,但受伤男子认为自己的伤不碍事,坚决不收,反而笑着劝对方不要放在心上。

当天上午9时,金水区文化路办事处巡防队员秦苏荣、张明义等人,巡逻到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侧时突然听到撞击声。现场倒着两辆电动车,两名中年男子一个躺在地上,一个坐在那里。经过查看,两名发生撞车的中年男子,有一人的左臂受伤。

没受伤的中年男子自称姓郭,说当时骑电动车与受伤的中年男子一前一后自西向东骑行,到了此处农业路高架桥下桥辅道旁边时,郭先生看到有车辆从桥上下来,便向右侧打方向避让,跟在后面的中年男子一时来不及刹车,两人就撞在了一起。

受伤的中年男子左臂肘关节处被擦伤,肩部红肿。被巡防队员从地上扶起后,他并没有埋怨郭先生,反而关心地问其受伤没,得知对方没受伤后,便劝说:“没事就走吧,看你急着上班,别耽误了。”

交警赶到后,劝受伤男子先到医院检查疗伤,该男子却说自己只是擦破了皮,不用去。见受伤男子这么宽宏大量,郭先生十分感动,当即翻遍衣兜,将身上装的所有现金200多元掏出来,往受伤男子的手里塞,却被对方当场拒绝。

“你不让我赔钱,那就记一下我的手机号吧,如果回家后感觉哪儿不舒服,就给我打电话。”郭先生坚持要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对方,但受伤男子并没有记。得知郭先生今年52岁,受伤男子笑着劝他:“我比你年龄大几岁,是老哥,听我的,赶紧骑车去上班吧,我没啥事。”

郭先生临走时,拿出自己工作单位的胸卡,说自己是一家公司的保安,让在场的民警和巡防队员进行登记,说以后受伤男子想找他,可通过巡防队员联系。

劝走了郭先生后,受伤中年男子笑着说:“谁都不想出事,发生撞车我也有责任,好在我们都没啥大伤。”

巡防队员秦苏荣告诉记者,平时他们在日常巡逻中,经常遇到电动车相撞的小事故,大多数人在事故发生后,总是埋怨和指责对方,因此发生争执甚至厮打,使原来的一起微小事故升级成大的纠纷。看到受伤中年男子与郭先生互相谅解、互相礼让的做法,他和队友都十分感动,尤其是受伤男子的宽容之举,更令人敬佩不已。(记者 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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