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通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升旗仪式
▶机关“庆七一·颂党恩·喜迎十九大”歌咏比赛,唱响《人大机关文明之歌》
文明之花,馥郁芬芳;文明集体,人皆向往。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有力助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也努力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走前列、当表率,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人大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树立了机关新形象。
文明是一种素质。为提升全员素质和精神境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从思想引领着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补足理想信念之“钙”,铸牢价值引领之“魂”,强化道德建设之“基”。
文明是一种行动。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全员参与,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精神文明创建,始终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省大局最需要什么就重点促进什么,中心工作在哪里就跟进到哪里。打好“四张牌”、打赢“五大攻坚战”、推进“三区一群”建设……每一项重点工作中,都活跃着人大工作者的身影。
文明是一种力量。机关文明创建,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改变着干部职工的精气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机关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公益活动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文明机关的新风尚、正能量,正在向全社会传递;机关文明之花,正在院内院外绽放芳华。(记者 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