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整治“微腐败”,防治“雁过拔毛”
来源: | 2017-06-14 09:25:09

据新华社电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夏垫镇原党委书记、镇长海兴中违规设置账外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固安县公主府乡大王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泽海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三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事员关军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认购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涉嫌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中国新闻网,6月12日)

“微腐败”往往因其小而易被忽略,这恰恰是大问题。腐败虽微,终是腐败。腐败不分大小,其性质都是同样恶劣的。不能因其微小而迁就,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现如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存在,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在工作中漠视群众疾苦、推诿扯皮,甚至滥用职权、执法不公。这些问题严重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

造成“微腐败”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基层权力的乱用。基层情况复杂、事务繁多,是各类腐败滋生的温床。在某些偏远的地区,有的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足并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天高皇帝远”,认为小的“微腐败”行为不会被查出来,就算查出来也不会被问责。因此,现目前要重点督导“微腐败”,让“微腐败”问题得到集中整治。

河北在全省开展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处事不公、工作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值得各地借鉴学习,各地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好“微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防治“雁过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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