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人民日报批“官油子”现象,加上之前8日因为不作为问题被严肃问责的天津市工信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朝兴被免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因“不作为”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干部,两则新闻让为官不为话题再次升温 。(5月18日,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对为官不为进行严厉问责,不断压缩了为官不为的生存空间。面对党中央掀起的反腐大潮和正风肃纪,让很官员以“怕犯错”为借口,不去干实事,甚至“撸起袖子不干活”,怀揣“摆拍”心态。报道称,李朝兴被免职,就是缘于天津市工信委在一个国家级项目中存在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问题。笔者不禁感叹,不作为就免职,何时成常态?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到了“攻坚拔寨”的历史时期,脱贫攻坚战役也到了“发起总攻”的关键阶段。在当前大兴苦干实干之风的大环境下,仍有一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格来说,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只是庸才,更是人民的罪人。正如《人民的名义》中汉东省省委书记沙瑞金所言:“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贪污腐化!”这样的官员对人民群众的困难疾苦视而不见,一心只想当“太平官”,甚至“事不关己、明哲保身”。试问,如果领导干部不在乎一方经济发展的成败,也不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他们不是罪人又是什么?
其实,“为官不为”不只是个人恶习,而是一种犯罪。比贪腐更能直接影响群众的是懒政,不作为就是一种懒政,正所谓“蔫皮虱子咬死人”,相比那些贪污腐败乱作为的官员,不作为的官员更加可怕。因为不作为的行为好隐藏,很难发现,容易误事,甚至误国。特别是身居要职的“一把手”,如果成天不问政事、庸庸碌碌混日子,甚至玩忽职守,这样就有可能让不正之风在眼前大行其道,让身边的人悄悄地腐败、堕落。因此,为官不为造成的后果,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行为比胡乱作为更具隐蔽性,有的不亚于贪污受贿造成的损失。
在其位谋其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项举措整治“为官不为”,对广大为官者“设定了边界、敲响了警钟”。但“为官不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些干部“不作为”之风甚至转向“假作为”,站在镜头前调门喊得比谁都高,把袖子撸得很高,就是不干真活。主要表现为工作一切按部就班,该上班就上班开会,该下乡就下乡,但就是不为群众办实事。此次天津市工信委原主任李朝兴被免职,就是十八大以来因不作为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干部。他作为正局级干部因不作为被免职虽然是一个个案,但却值得广大党员干部们警醒。
笔者认为,对待“为官不为”,我们决不能姑息、决不能心慈手软!不管是级别多高的领导干部,如果他们在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将一定受到党的纪律严厉问责、追责。如果涉及犯罪,将坚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者希望,要让“不作为就免职”成为制度常态,就必须做到以下三点。首先,必须建立起真正务实管用的干部激励机制,形成为官有为的良好导向;其次,要确立积极履职免责和容错理念,让领导干部敢于作为和勇于担当;最后,要有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让“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没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