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拆穿金亚科技造假把戏 行刑结合有力震慑欺诈发行犯罪
来源:中国证券报 | 2018-07-03 08:19:08

日前,证监会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问题进行全面查处,将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采访证监会一线办案人员,深度分析金亚科技欺诈发行案的涉案特点,并揭露其财务造假手法。

专家表示,只有将行政手段、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三者密切结合,有效加大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犯罪惩处力度,才能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办案人员深度剖析造假手法

金亚科技成立于1999年11月,是昔日创业板“28星宿”之一(创业板开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堪称创业板元老级公司。

证监会调查发现,金亚科技为达到发行上市条件,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首次公开发行(IPO)核准。其中2008年、2009年1月至6月虚增利润金额分别达到3736万元、2287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109%。

“金亚科技实控人十分懂得利用利益笼络人,打造了一条完整的造假利益链条。这就造成该案具有许多不同一般欺诈发行案的特点。”证监会办案人员表示。

一是涉案主体众多。金亚科技作为创业板首批挂牌28家企业之一,头顶“优中选优,种子选手”的光环,但是背后实际上隐藏的却是一批冒险家、投机分子干着蒙蔽市场的不法勾当。具体来看,实控人多名家庭成员共同参与造假行为,且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此外,金亚科技IPO相关中介机构不作为,甚至严重失职,为其出具虚假报告,合谋造假。

二是涉案地域范围广。该案涉案地域横跨南北、穿越东西,分布在20多个省区市,给调查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

前述办案人员表示,金亚科技作案手法多样,十分具有迷惑性。

一是“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穷尽各种手段。为虚增利润,相关涉案人员“无中生有”,不仅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材料产品收发记录,甚至还私刻公章、伪造银行单据、伪造询证函,“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变小为大”,夸大与客户之间业务往来规模;“化整为零”,分拆客户子分公司单独记账,每家做一部分假,对账时摆“迷魂阵”,通过串户方式增加调查难度;“伪金融创新”,先签订框架协议,再伪造补充协议,夸大销售额,改变销售模式为分期收款方式,期末伪造达到确认收入条件,提前确认收入;“假戏真做”,收入是假的,却有真实资金收付,还开具发票,实际是资金体外循环。

二是“抓大放小”,虚增收入类型主要是软件产品,因为软件毛利率高,还能享受增值税与所得税税收优惠,降低造价成本。

三是“避实就虚”,虚增存货类型主要是软件。当期硬件结平,期末留软件,难以盘点核实,蒙混过关。

四是虚增客户类型主要是偏远地区企业,或者是多头管理难以对账的企业,刻意增加办案人员审计核实和调查取证难度。

“尽管如此,经过我们调查人员的不懈努力,还是基本查清了金亚科技欺诈发行的违法事实。”前述办案人员强调,目前已初步查明,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天银律师事务所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将依法严肃处理。纵观整个案件的处理,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采取“当罚必罚,当重必重,当移必移,中介机构一并处理”的原则,持续对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为公司戴紧箍咒,给中介机构敲警钟”。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