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对原《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新修订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首次把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纳入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内进行规范,规定政府储备原粮,要以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为主,同时对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也作出了安排。
《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首次纳入统一规范
《办法》较之前有哪些改变?
河南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刘云表示,按照储备粮权属,《办法》首次把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纳入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内进行规范,同时也是第一次对企业储备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提出了要求;按照粮食的种类,《办法》规定政府储备原粮,要以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为主,同时对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也作出了安排。
《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和储备粮权属,层层压实了县级以上政府、政府部门(机构)、运营主体和承储主体的责任。明确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办法》要求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政府储备运营主体和承储企业违反《办法》规定,造成政府储备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储备粮规模动态调整,三到五年调整一次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对储备粮进行全链条系统管控是此次《办法》修订的重点。
针对之前河南省地方储备库点多,单库储存规模小的状况,《办法》要求政府储备以省级储备为主,市、县级储备为辅;市、县级储备以市级储备为主,县级储备为辅,以实现地方储备的集中规模储存。要求各地严格实行储备粮计划管理,计划内容包括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品种结构、质量要求等。在完成上级下达的政府储备保底计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增加储备规模。储备粮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三到五年调整一次。
此外,《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优先轮换储存时间较长或接近不宜存的粮食,储存年限小麦一般不超过5年,稻谷、玉米不超过3年,食用油不超过2年,并首次统一了各级储备粮的轮换架空期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
晒晒咱的粮食“家底”
粮食生产
粮食产量连续4年超1300亿斤,小麦连续6年超700亿斤
已完成8500万亩的麦播任务,其中7000多万亩冬播小麦已经出苗
粮食自给率超100%,产量与消费量相比有较大结余
粮食储备
库存充足,小麦能满足本省居民1年半的消费需求
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原粮储备
郑州建立了能满足本市居民15天消费的成品粮储备
还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库存和为数不少的城乡居民存粮
粮食调动
全国第一小麦调出大省,每年调出原粮及制成品600多亿斤
围绕农产品,已形成超万亿规模的食品工业
面粉加工能力和产量居全国第一
工业化馒头、挂面、方便面等年产量均占全国1/3
应急供应
各类应急供应企业3618个,实现粮食应急网络城乡全覆盖
建立了原粮储备与商品粮面粉库存协同应急机制(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郭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