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反映,从2012年到2021年,在商丘市区范围内,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新奥公司”)和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昆仑公司”)因为对经营地域的争夺,频繁发生施工纠纷,甚至引发了刑事案件,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行业内耗,也使得辖区内的居民、企业频频遭受断气之苦。
一方认为,自己和政府签有协议,应当在商丘城市规划区域内享有独家经营权。另一方则认为,政府部门已对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做出明确界定,并对两家公司经营区域进行了划片。那么,导致两家公司认识分歧的原因是什么?为何会持续如此之久?这一分歧又当如何解决呢?
两家相争,影响老百姓做饭
今年2月7日,商丘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商丘市城管局”)向当地的碧桂园·天悦府小区下发了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指出该小区“涉嫌使用跨区域燃气”,小区居民需要将家中的燃气表进行更换。
“使用跨区域燃气”,指的是一年多前商丘市城管局对商丘市区进行的划分,市区南北分属两家燃气公司。碧桂园·天悦府小区位于市区南部,属商丘昆仑公司经营区域。商丘新奥公司称,其在划分之前已和开发商签订了燃气安装协议;商丘昆仑公司认为,城管局已有明确划分,应当严格遵守。
两家燃气公司的纷争,不仅造成了各自人、财、物力的浪费,还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2018年10月,在商丘市睢阳区侯恂路上的蓝色港湾小区,因为两家公司的“地域之争”,致使小区内600多户居民长达一周时间用不上气,做不了饭。
据知情人反映,从2012年到2021年之间,两家公司相互阻拦施工的事件已多次发生,甚至还引发了刑事案件,一公司一名员工也被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争端根源
导致两家燃气公司长期纷争的原因,其实是对“燃气特许经营区域范围”的争夺。
商丘新奥公司前任总经理宋立志向大河报记者介绍,新奥燃气于2004年进入商丘市场,在与商丘市政府达成协议后,成立了商丘新奥公司,并完成了对当地燃气公司的收购。在2007年,商丘新奥与商丘市政府授权的商丘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这个协议是有排他性的,而且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特许经营年限为30年,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商丘市政府也在文件中明确指出:新奥燃气在商丘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独家城市燃气开发建设经营权。”宋立志说,从那以后直到2012年,新奥公司一直是商丘燃气市场的独家经营企业。
2012年时,商丘昆仑公司(注:其前身为商丘弘泰燃气,2013年时更为现名)开始在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内开展燃气业务。商丘昆仑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12年时商丘市闹“气荒”,新规划区用不上天然气。为缓解用气难的问题,政府对外紧急招商,邀请昆仑公司到新规划城区建设“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商丘昆仑的进入,引起了商丘新奥的不满,并向商丘市城管局进行反映。到了2013年6月,商丘市城乡规划局向商丘市政府出具的一份《关于商丘燃气管理若干问题的情况说明》,对“燃气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作出了另一种认定。
商丘市城乡规划局在该说明中指出: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日期和起始时间,商丘城市规划区域的认定应适用于河南省人民政府1995年批复的《商丘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版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56平方公里。而在该版《商丘城市总体规划》中,商丘市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大约为496平方公里。
商丘市城管局在此后的文件中,也认可并引用了这一认定。但是商丘新奥公司并不认可。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城市规划区’完全是两个概念。”宋立志认为,在他们签订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写明了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域内”。“随着商丘市的发展,在2005版规划中,商丘城市总体规划区已经达到了2100多平方公里,即便是按照1993版的规划,商丘市的城市规划区面积也是496平方公里,那么,商丘新奥的特许经营范围也应该是496平方公里,而绝不应该是56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这一词之差,可是天渊之别。”
商丘昆仑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作为招商引资企业,在招商之时,他们就得到了承诺:市政府和新奥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是在“老规划区56平方公里内经营”,昆仑公司在新规划区经营,双方互不干涉。
“互不干涉”显然未能实现,两家公司此后的地盘之争仍在继续。
在2014年,商丘新奥公司曾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特许经营区域范围的界定或确认问题,属于政府的行政职权范围,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的范围”,裁定驳回新奥公司起诉。此后,商丘新奥公司先后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和申请再审,也均被驳回。
尽管走了诉讼程序,但事件的争议焦点仍未得到解决。两家公司只得通过先将管道铺设过去的方式去抢占地盘,而在这一过程中,曾发生了中压燃气管道下穿高铁、普铁隐患事件。
城管局曾提出多套解决方案
事实上,从两家公司出现争端至今,商丘市城管局一直在设法调解双方争端,并提出了多种方案试图解决问题,但是均未获得双方一致认可。
最早在2015年时,商丘市城管局就曾提出让两家公司合营,以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双方股权比例。在经历了多轮谈判后,最终因双方诉求差距过大,不了了之。
此后,商丘市城管局又提出对争议区域重新进行公开竞标,遭到新奥公司反对,也没有明确进展。
最近的一次解决办法就是“划片经营”。2019年12月5日,商丘市城管局下发了《关于两家燃气企业纠纷协调处理意见的通知》,在通知中提出:商丘新奥的特许经营区域认定为城中心56平方公里范围内。56平方公里以外的区域,以商丘市城市道路中心线为界,按6:4比例划分为南北两个区域。位于北边的29791公顷的面积由商丘新奥公司经营,南边的13339公顷的面积由商丘昆仑公司负责经营。
“我们对294号文(即上述通知)是认可的,在施工中也一直遵守这一区域划分。”商丘昆仑公司负责人表示。
但是商丘新奥公司不认可这一通知。宋立志说,城管局的这一解决办法,违反了此前和新奥签订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商丘新奥于2020年4月提起诉讼,要求商丘市政府全面履行《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但在一审时被驳回。此案已上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开过庭,尚未宣判。
商丘市城管局现在还有没有新的解决方案?该局相关科室一位负责人表示:“既然他们(商丘新奥)已经起诉了,那一切就以法律判决结果为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