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濂溪区公安分局虞家河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虞家河派出所供图)
2021年3月13日19时许,虞家河所接群众举报称该辖区内鄱阳湖某水域有人下网捕鱼。接报后,该所联合水警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嫌疑人已弃网逃离,民警及时将嫌疑人丢在现场的渔网扣押,该渔网经渔政部门鉴定为禁用的捕鱼工具。
随后,经派出所民警大量走访排查取证,于2021年3月18日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过民警的严格依法审讯,在诸多证据面前,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吴良孙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本次捕捞到鱼类四斤左右,虽然其不是以捕鱼为生,但是其罔顾禁令,为了食用仍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网具捕捞鱼类,此等行径不容姑息。吴良孙说,嫌疑人是专门往来鄱阳湖给当地企业运输生产资料,这种捕捞的行为可能时而发生,法律意识淡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打击并加以法制教育。
最终,王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濂溪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警方提示:在全面禁鱼期间,濂溪公安将加大打击力度,心存侥幸不法分子必受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