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网格化监管 承德市对乡镇空气质量实行排名考核
来源:承德生态环境发布 | 2021-01-20 08:07:27

“如果说《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和实施是顶层设计的‘最先一公里’,那么镇、村就是具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董瑞琴如是说。2020年,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上下在深入推进城镇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不断强化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评价考核、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发挥网格化监管,着力打造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强化考核,施行了《承德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考核办法(试行)》。每月对全市204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进行通报,对累计2次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累计3次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约谈;同时,每季度对第一类40个重点考核乡镇前10名的以及第二类164个乡镇前15名的给予奖励。“截至目前,共对34个乡镇给予资金奖励,对排名靠后的15个乡镇进行了约谈,通过奖优罚劣,有效强化污染天气差异化预警响应,发挥了考核的压力传导和激励作用。”董瑞琴说。

创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点位长”责任制。在空气质量自动监控5个国控点位、19个省控点位、204个市控点位,全面实行“点位长制”,由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国、省控点位的“点位长”,由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市控点位的“点位长”,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加强督导,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中心”。组建全市大气污染治理专家组,下设预警研判、调度指挥、执法督查、信息综合4个专项小组,逐时段、逐点位分析研判污染趋势,实时调度各县(市、区)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建立了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形成强大合力。

落实网格化监管,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紧盯环境监管中的盲区死角,建立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镇和村网格员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进行积极巡查摸清污染源底数,对违法排污、扬尘污染、秸秆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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